8月8日早上,萧山交警城区执勤中队一辅警上早高峰开展巡逻执勤,发现一道路上有违法停放的车辆。
该路段为限时停车路段,早高峰时间不允许车辆停放。于是该辅警按照程序对车辆进行拍照并张贴《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提醒单》。
不成想没过多久,这张提醒单却在微信朋友圈被疯传,发帖人正是被贴提醒单的车主陈某某(34岁,萧山人)。
陈某某在朋友圈图片中专门截取提醒单上辅警的姓名和警号,并配上多段辱骂文字,言语粗俗,不堪入目。
陈某某使用粗俗的言语侮辱辅警
此条信息经过多人转发、评论,造成了恶劣影响,也严重影响了该辅警本人的工作生活。
该辅警报警后,8月14日,陈某某被萧山城厢派出所传唤,经派出所调查取证,陈某某公然侮辱他人事实确凿,遂依法对其做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无独有偶,陈某某的情况不是个案。
盘点近期类似案例
8月17日下午,安徽亳州市小伙梅某某发微信朋友圈辱骂亳州特警,还称可撂倒特警。目前,梅某某因寻衅滋事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
8月17日,西安一私家车主因违停被处罚后,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辱骂交警的言语。目前,公安机关已对当事人郝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不光骂警察要被处理,朋友圈公然侮辱任何一个人都是违法的!
2017年7月21日,绥德县公安局查处一起侮辱他人案。 王某某拍摄老人拾荒的画面,并配上粗俗的言语侮辱其家属严重干扰了其家人的正常生活。接到报警后,警方立即对其进行了调查,涉案男子王某某也已被绥德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