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房子≠危旧房
危旧房改造的费用谁来出?
危旧房的治理,一直是省市近年来的重点工作。
2014年起,由杭州市住保房管局牵头,重点针对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建造的标准住宅,开展了全市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从2015年开始,杭州计划用三年时间,到2017年,全市危旧住房治理改造总量达到1355幢、86.71万平方米。
就在前几天,省里还下发通知,要求有安全隐患的房屋一律不得出租经营、不得用作公共场所。
接下来的一二十年,最早一批商品房、住宅楼会暴露出越来越多的质量问题,我们能不能也拆了重建?通过几个政策,我们帮大家解读。
危旧房的等级是怎么分出来的?
根据国家《危险房屋鉴定标准》,房屋危险性鉴定分为ABCD四个等级:
A级:无危险构件,房屋结构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B级:个别结构构件评定为危险构件,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安全,基本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C级: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房屋局部处于危险状态,构成局部危房;
D级: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处于危险状态,构成整幢危房。
这次能“拆复建”的“24幢”属于D级。所以,不是说房子年代老了,就是危旧房;更不是说你觉得漏水了、墙壁有裂缝了,就是危旧房,是要经过专业的监测机构用严格的方式检测鉴定评定过的。
除了“拆复建”,危旧房治理还有哪些方式?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函〔2015〕164号),杭州市城镇危旧房屋的治理要优先采取成片改造方式,也可以采取单独改造方式。
对于像朝晖九区24幢这样需要单独改造的,要视条件采取维修加固、拆除重建、回购处置等实现解危目的的改造方式。
所以,一般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
危旧房拆除以后可以重建成什么样子?
拆除重建是指对用地性质、规划指标(采光、通风、日照、消防等)均符合条件的城镇危旧住宅房屋实施拆除,并在原地新建住房、住户原地回迁的改造方式,跟维修加固一样都要符合“不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载明的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不改变原房屋用途,不突破原建筑占地面积和原建筑高度”(以下简称“三不”)的原则。
简单说,采取拆复建模式治理的房子重建以后,房屋土地性质不变,小户型面积不变,整幢楼的总高度、宽度等都不能变,这样对周边居民的采光、间距都不会有影响。
危旧房改造的费用谁来出?
这可能是很多人最关心的问题。
在2015年6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的通知,有明确说法——
多渠道筹集治理改造资金。对城镇住宅房屋造成使用危险的,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治理改造建设资金由全体业主按照原建筑面积比例共同分摊。属于房改购买的,原产权单位可以在维修加固、拆除重建费用20%额度内出资补助。
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大头的钱得由业主自己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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