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没同时只有使用权
萧山祭出史上最严处置
钱报记者了解到,早在去年下半年,萧山区就开始着手研究如何依法处置花木城别墅区违建行为,并召集了多部门专题商量。
在一份《关于依法处置别墅区违建的具体意见》中,钱报记者注意到这份盖有萧山区控违拆违办、萧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单位公章的处置意见,也是几易其稿。
昨天下午,钱报记者就此事专访了萧山区“三改一拆”办公室、萧山城管局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
问:这宗用地的性质是什么?当年有没有经过合法审批?
答:根据我们了解的情况,这宗地块的性质为综合用地,商住两用,总共面积有48850平方米。2000年左右,开发商建了32幢房子,大概2002年交付使用。当时开发商在开发这块用地时,也是通过相关部门严格审批的。
问:既然违建情况存在多年,为何一直无法得到解决?
答:外界的关注我们能理解,但毕竟这些违建建筑是历史问题。其实早在2008年,我们就查处过3户业主,并对3幢建筑的违建部分发出了没收处罚通知书,但由于违法部分与合法部分连为一体,没收程序很难执行到位,再加上当时的政策法规,对违建业主很难形成震慑。
问:大家更关心的是,这些违建建筑接下来该怎么处置?
答:针对这些违建行为,我们从去年9月份就开始酝酿,查阅了多部相关法律法规,相关部门多次专题研讨,并形成了一份《关于依法处置别墅区违建的具体意见》。
根据《意见》,我们将对主体已建成,且无法采取整改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违法建筑,在不影响交通、消防安全及相邻关系的前提下,依据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在没收违法所得同时,处违建房屋造价10%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按与没收实物价值相当的原则进行确定,对涉及的违法建筑进行市场估价,按市场估价的三分之一作为没收的标准。罚款的幅度按超建面积50平方米以内的处7%的罚款,超建面积50平方米以上的处10%的罚款进行总体把握。
问:为什么不能一“拆”了之呢?
答:对于处置违法建筑是拆、没收、罚款,法律法规都是有相关规定的,针对历史存量违建情况,我们在充分依据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处置的标准进行了规范。可以明确的是,在现有的政策法规下,这份处置意见我们做到了依法有据。
需要说明的是,对于主体已建成,且无法采取整改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违法建筑,按照相应处罚后,将不再变更办理权属登记。这意味着,即便业主交了罚没款,这个房子不能进行交易、转移、抵押等,它仅有使用权。
对于不遵守法律法规,仍进行违法建设的,依法强制拆除;对不配合依法处置的,可注销房产证。
目前,针对萧山花木城北侧建筑群违建情况,相关部门已经将先行函告知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不得办理转移登记,同时,城管部门已经开始进行“一户一案”调查,对违法建筑进行立案、调查取证等。
钱报记者初步了解到,萧山区这份《意见》出台后,已经有个别业主在考虑依据相关规定主动拆除违法建筑。
最终,这些违建建筑将何去何从?萧山祭出史上最严处置能否取得相应成效?钱江晚报仍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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