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公司否认他人可转让承包权
神秘“崔姐”到底在其中扮演着什么角色
在昨天的庭审过程中,包括张师傅在内的6位“的哥”都提到,他们与“崔姐”签订《出租汽车委托经营及管理协议》时,“崔姐”告诉他们,她是和杭州三运公司协商好的,可以把承包权转让给出租车司机,他们把保证金和5年的承包费全部付给“崔姐”后,每月承包费都是由“崔姐”交给公司的。
张师傅还特别提到,“崔姐”手里有一份《车队管理承包协议》,她是杭州三运车队的队长,管理着杭州三运很多辆出租车,他们才相信“崔姐”的话,并与崔姐签订了《出租汽车委托经营及管理协议》。
法庭上,杭州三运公司一方否认崔雅琴有转包张师傅他们这批出租车承包权的权力,而且张师傅他们这批车属于(公营并受公司直接管理的)“大班车”,也就是一个司机开一天的,不能转包,更不能卖。
杭州三运在法庭上承认,2011年4月1日,他们确实与崔雅琴签订过一份《车队管理承包协议》,约定成立“爱民车队”,目的是加强安全行车、提高安全服务质量,并聘请崔雅琴为杭州三运车队队长,具体负责做好车队出租汽车管理和驾驶员的劳动力调配、休息和休假安排,车辆正常维修、交通事故处理、班费收缴等,协议还约定由崔雅琴管理的出租车有9辆。
同时,杭州三运表示,他们是起诉张师傅等“的哥”后,才知道“的哥”与崔雅琴之间也有承包协议,但崔雅琴对这批车没有转包的权力。杭州三运承认,“的哥”每个月的承包费是由崔雅琴转交的,但转交或代交的做法并不违规。
“《车队管理承包协议》里提到的9辆出租车并不是这场官司中涉及的这批出租车。”杭州三运公司强调,因为官司涉及的出租车是2014年9月左右才投放市场的新车,而杭州三运与崔雅琴签订的《车队管理承包协议》所涉及的出租车是2011年4月1日之前公司就有的。
被的哥们称为“崔姐”的崔雅琴昨天也到法庭接受询问。
她说,包括张师傅承包的出租车在内的8辆出租车是她从公司拿到并管理的。她承认自己的确向张师傅等“的哥”收取了保证金和5年的承包费,并按照“的哥”们与杭州三运签订的《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承包合同》每月代“的哥”向杭州三运交承包费,但到了今年3月,由于她在其他地方投资失败,没有钱向杭州三运交承包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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