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中国家同样需要注重劳动者休假权
竹立家坦言,绝大多数劳动力所在的民营企业,是带薪休假制度执行的灰色地带,需要有关部门组织专门调研,保障员工带薪休假的权利。对违反规定的企事业单位,要严格问责、予以处罚。“带薪休假不是小事,而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同时也与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有关。”
北京旅游学会副秘书长刘思敏说,带薪休假沦为“纸上福利”,执法监督和处罚力度的不足是重要原因。单位违规后受处罚力度小甚至可以“零成本”,进一步加重了带薪休假落实难。
广西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罗国安指出,破解带薪休假之难,关键要靠执法部门主动监督,加大追责力度,像《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了欠假不整改要加付赔偿金,但却没有标准;《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里明确了年假没休时要向职工加付赔偿金,但处罚力度还太小。“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仅期待机关事业单位的带薪休假起到示范效应比较难。”
有人说我国还是发展中国家,还没发展到全面落实带薪休假的程度。对此,全国总工会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说:“我国把职工享有带薪休假写入法律,就说明发展阶段不能成为拒绝落实带薪休假的借口。事实上,发展中国家同样需要注重劳动者休假权,以拉动消费,促进经济增长。”
刘俊海说,企业要认识到就业市场供需关系迟早将发生改变,带薪休假可以成为吸引人才的重要手段。劳动者方面也应加强维权意识。当然劳动执法力度偏软,导致部分用人单位缺乏对法律的敬畏,劳动者只好忍气吞声。“北京等地对带薪休假落实情况实施监察,是个很好的开端。”刘俊海说。
反观美国的带薪休假制度,也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随着美国的职工权利增长而逐渐增长的。一战前,带薪假还是美国白领的特权,一战之后,带薪休假的条款开始进入美国工会和资方谈判的条款之中。1940年只有25%的美国劳动者享受带薪休假,到了1957年上升到了90%。但迄今,美国也没有立法强制规定公司施行带薪年假,而是劳资双方特别是通过工会组织来协定的。 综合人民日报、新京报、新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