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机关事业单位:
凡符合条件的必须休年休假
今年以来,已经有不少地方出台了落实带薪休假的意见。
4月初,哈尔滨发布了《哈尔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意见》;5月25日,湖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5月4日,甘肃兰州市人社局印发了《关于全面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实施办法》。
这三地均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及以上的,年休假15天。
其中引人关注的是,兰州“强制”推行机关事业单位带薪休假,规定“凡符合年休假条件的工作人员必须休年休假,应休不休的年休假补贴不再发放”。
6月份,北京发布《北京市贯彻落实〈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实施意见》,明确鼓励用人单位引导职工灵活安排全年休假时间,切实保障其休闲权利。7月1日至8月14日,北京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检查用人单位落实带薪年休假规定情况。
此外,湖南、甘肃兰州、黑龙江哈尔滨等多地先后出台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休假的实施细则。
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落实差
职工担心休假影响前途
从中央到地方,带薪休假制度落实的力度不断加大,但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带薪休假的落实状况并不乐观。专家分析指出,从1994年颁布《劳动法》到现在,经过了21年,带薪休假制度在实际操作中出现了“实施难、执行差”的局面。
人社部的一项调查显示,目前带薪休假落实率约为50%。落实带薪休假比较好的主要集中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外资企业,而一些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落实起来相对较差。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认为,执行差有两方面原因:一是一些企业发展压力大、竞争太过激烈,不给员工放假;二是员工职业发展与晋升压力大,自动放弃休假。目前我们国家80%以上的劳动力在民营企业,收益不稳定,必须努力工作以保住岗位。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惠州市旅游局局长黄细花说,近些年人力成本不断上升,用人单位尤其是中小企业希望通过减少员工带薪休假时间来降低成本,因而不愿主动落实带薪休假;另一方面,职工因个人谋生需要或害怕失去工作,往往也不敢主动维护自己的休假权益。
一些企业认为,员工休假不仅客观上会增加企业用工成本,还可能对企业生产流程造成一定影响,影响企业利益。
在不少企事业单位中,按规定休假会被视为“偷懒”“事业心不强”,很多人想休假却不敢休。一位国有银行员工说:“领导都没休假呢,我们怎么好意思休?万一给领导留下不勤奋工作的印象,以后调动、升迁都麻烦。”
在销售行业,普遍实行“底薪+绩效”,底薪很低,带薪休假的“薪”是指底薪,还不如不休。一家小型装修公司的员工说,自己所在的公司是以“日薪”核算,请假出去玩的成本太大,干脆就不休息了。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一份报告指出,42.4%的职工“不休或未休完带薪休假”的原因是“担心休假影响前途”。
广西有关部门近期说,带薪年休假落实不到位依然存在,担心休假影响晋升或者以后裁员时首当其冲,有些职工不敢休假;为了完成计件额度或者绩效考核,有些职工放弃休假。同时,也仍然有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年休假安排和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有些单位或部门因人员少、工作任务量大而无法安排休假。
此外,有些人放弃带薪休假是因为申请手续太麻烦,还有人不知道自己有权带薪休假。“我干了一年多了,没听说过带薪休假。不干活儿谁给你钱啊?”一位北京的保安说,除了春节放了几天假,基本上全年无休,包括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