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道路交通安全信用信息发布
2015年7月1日起,在“信用浙江”平台上发布全省企业所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信息,并提供在线查询。
解读:“信用浙江”这个平台将推送全省企业道路交通信用信息。比如,一定时间内企业所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次数、涉及车次、情节程度(按照记分值确定)和发生造成人员伤亡且负同等责任以上的交通事故次数、造成伤亡人数。
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学员可在网上自主预约
2015年7月1日起,全省各市开通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互联网预约平台,定期公布考试计划,取消考试名额分配。符合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条件的申请人,通过互联网实现自主预约考试。 解读:目前,我省公安交警部门在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科目三考试预约工作上,主要采取按照一定规则将考试名额分配至驾校,再由各驾校统一到公安交警部门进行人工预约的模式。这种模式下,学员自主预约权不大,考试都要听从教练的安排,从而也出现了教练收取“加急费”等现象。
新举措实施后,考试预约自主权交给了学员。只要是符合考试条件的学员,不用等教练分配,自己可以在互联网预约平台上直接预约,自主选择考试场地、考试时间等。目前网站还在建设,具体预约流程届时会出台细则。
本地考场预约不上可跨地市考试
2015年7月1日起,符合考试条件的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本市内任一考场进行考试。2015年9月1日起,对符合考试条件且两个月内在本市预约不上考试的,申请人可选择本市以外由省级公安交管部门指定的考场,参加科目二或科目三考试。
解读:目前,我省机动车驾驶人考试采取属地考试模式,也就是说,学员要在驾校所在地的指定考试场考试,不能自主选择市内其他考试场或跨地市考试。
新举措实施后,不仅方便了学员自主选择考场、满足跨地市考试需求,而且还能提高各考场的利用率,最大限度地减少考试积压。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一学员打算预约杭州富阳场口科目二的考场,两个月内一直没有预约成功,就可以选择湖州、绍兴等地参加考试。
部分被注销驾照的可以直接申请考试
凡在我省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因未按时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或逾期未换证被注销驾驶证,需要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直接申请参加考试。
解读:目前,驾驶人因未按时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或逾期未换证被注销驾驶证,需重新取得驾驶证的,要按照初学途径,即通过驾校培训后,再参加各科目考试。
新举措主要是针对一些不是因为严重交通违法或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注销驾驶证的驾驶人,比如没有按时提交身体条件证明、逾期没有去换证,这些仅仅是驾驶人由于疏忽而被注销,他们实际的驾驶技能并没有丧失,因此不需要通过驾校培训,可以直接申请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