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修剪必须重走审批程序
城管答应尽可能简化
不论中间环节问题出在哪里,对于孙大姐来说,重走一遍程序都是件懊恼的事。
李树平表示:“要修剪树木,审批意见书是必须要有的,现在我们也答应她特事特办,尽量简化手续。住户同意的签名不需要重新弄了。社区打报告上来后,争取10天内拿出审批意见,就可以马上派养护工到现场修剪那3棵树。”海月桥社区也表示,今天就会把报告送到上城区城管局。
社区主任陈鹏觉得:“尽管现在剩下的3棵水杉树,离得也比较远,到围墙有10多米,加上它秋天落叶,对居民的采光影响是不大的。但有居民这么强烈地要求修剪掉,我们也会考虑居民的感受,配合好河道绿化监管部门,把这件事妥善完成。”
如果时光倒流,如何避免二次审批?
记者 钱伟锋
修剪居民区外面的树木,都能修出一个扯皮事件来,实在令人无语。
城管部门说只审批了10棵水杉树的修剪,而且审批意见书社区工作人员也见过。居民和社区说,申请的是10余棵水杉树全部要修剪,而且之后数月都没见过审批意见书。从居民发现问题到现在,四五个月过去了,剩余的3棵树依然“坚强”。
一字之差带来6个月内两次审批,不能不说整件事效率不高。
只是想问,社区、城管都理直气壮,那这是否意味着如果时光倒流,二次审批之事是无法避免的?
如何避免出现这样的事情,这才是有价值的探讨。
以后城管修树完毕,是不是可以请社区写个书面确认单?
以后社区递交居民的申请,是不是可以调查更精确一些,表述更清晰一些,精确到要修剪几棵树,而不是10余棵?申请递上去,对于城管的批复是不是可以盯得更紧一些,问得更清楚一些?
服务民生,既需要诚心,也需要高效。
从3月初到8月底,事件再次进入程序通道。还好,不用居民再新一轮签字。
现在最重要的是,如果符合审批要求的话,城管部门要尽快将剩余的3棵树修剪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