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字之差,两次审批 如何避免这样低效的事?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4-08-25 06:44   

居民联名申请修剪10多棵树,审批下来修10棵

结果修剪是修剪了,剩下3棵没有修剪,居民不乐意了

一字之差,6个月内两次审批

如果时光可以重来,如何避免出现这样低效的事?

从一楼住户家的阳台望去,水杉高大茂盛。

居民联名申请修剪 棵树,审批下来修 棵

孙大姐住在十亩田家园24幢,阳台外就是中河。从河边到24幢的围墙,绿化很茂盛。围墙外十几米处,有一大片水杉树,密密地紧挨在一起。其中有3棵特别高大,远望去与6层楼高的24幢几乎比肩。

“本来这一片水杉都是这么高的,我住在4楼还好一点,一楼的人家窗户看出去墨墨黑的。今年1月,我们这边的居民向社区反映后,联合签名要求修剪这些树木。大约3月初,整个审批流程都走完了,绿化工来修剪树木。后来谁能想到,剩下这3棵不修了!”一个多月前,孙大姐再去打听时,得到的回复是,审批的树木都已修剪完,要再修树,需重新审批。

1月居民联名申请 3月进行绿化修剪

今年1月,就修剪这一片树之事,24幢的虞大姐挨家挨户去敲门,请大家签名。24幢一共50户人家,其中12户不在家或空户没有签名外,其余37家签名同意,另一家6楼的住户签名不同意。

1月16日,24幢的铁门上贴出了一张《关于中河边十亩田家园24幢围墙外水杉树、梧桐树、香樟树迁移的公示》,公示时间至1月23日结束。

考虑到70%多的住户都同意修剪树木,因此相关手续齐全后,上城区城管局于3月5日出具了一份《杭州市上城区修剪、砍伐城市树木审批初审意见书》(下简称“意见书”)。

上城区城管局河道绿化监管科副科长李树平拿出了这份意见书,内容为“上城区南星街道海月桥社区居民委员会:经本机关审查,您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23/25条(第23条树木修剪、第25条树木砍伐)、《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24条规定,决定同意您的行政许可申请(修剪树木12株),并送杭州市园林文物局报备。”

在附件中,明确地列表显示:“法国梧桐,胸径50厘米,修剪1棵;香樟,胸径35厘米,修剪1棵;水杉,胸径20厘米,修剪10棵。梧桐、香樟修剪后保持树形,水杉保留两层楼(约6米)高度。”

“养护工3月8日进场,做了一个多星期,实际修剪了15棵,其中法国梧桐3棵,水杉树11棵,香樟树1棵。”李树平说,比意见书里多修了3棵树,是因为修剪过程中,居民看到后提出来要修,绿化养护工人就修剪掉了。

申请修剪 审批下来是修剪

孙大姐说:“修剪的人走掉后,我们一直以为是天气热,或者他们忙,过段时间会再来修剩下的那3棵。可是过了两三周,还没来。一个多月前,我向社区反映,社区再给河道绿化监管科打电话,他们才说,是你们没弄清楚,审批的树都已经修剪掉了,如果还要修剪,就要重新审批。”

对于重新审批一事,孙大姐非常不满。当初审批流程,前后差不多就花了近两个月的时间。其中必须要有大部分住户的同意签名,以及一定时间的公示。

海月桥社区主任陈鹏说:“当初24幢居民的要求,就是把这一排水杉树都修剪一下。我们出的公示里也很明确写着:梧桐树1棵、水杉树10余棵、香樟树1棵。到了现场,我们也跟养护工都说了,这一排水杉树全都要修剪。而且现在大部分都已经修剪掉了,居民对剩下的3棵不修剪意见也比较大,我们希望他们能赶紧来修剪掉。”

从公示中的10余棵水杉,到最后意见书里的10棵,中间到底是怎么回事?

李树平表示:“从1月16日到3月6日,其间我们多次与社区沟通,包括要到现场确认要修剪的树是哪几棵,他们对数字是知道的。在意见书正式开具前,他们作为申请单位,我们双方都要确认过,修剪树木的当天,社区工作人员也要到现场来。意见书下来后,申请单位必须要留底的,否则居民投诉,或执法单位要求你出示审批单,你怎么跟他们交代?意见书上这么明确写着,水杉树10棵,为什么自始至终都没人提出来不对?四五个月后,突然换了一个投诉人来说,还有3棵树没有修剪。”

社区主任陈鹏表示:“我们从来没有见到过什么审批批复之类的东西。还是前几天河道绿化监管科的人再次过来,我们才看到3月份那个审批初审意见书。”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史洁 文/摄  编辑:沈涛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