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员下班期间 停车不计费
目前比较常见的情况是,当天加班晚了去取车的时候收费员已经下班了,或者因为晚上喝了酒不能开车,车就在停车位上过夜。这种情况怎么计算停车费?
市停车中心说,收费管理员下班前,如果你的车子还没开走,他们就会拍下车辆信息上传系统后台。系统后台同样要信息审核,并确认你的停车时间。
收费则采取一日一结的办法,只计算收费员在岗时的停车时间。
举个例子。假设你第一天晚上6点停入、第二天早上9点开走,而收费员是晚上8点下班的,早上8点上班。那么,从第一天晚上8点到第二天早上8点这段时间,你并不需要缴纳停车费。你需要缴纳的是,第一天晚上6点到8点,及第二天早上8点到9点的车费,共计3小时。
简单地说,就是收费员下班期间,停车不计费。
补缴停车费有四种渠道
公交IC卡、停车IC卡、市民卡、支付宝均可使用
新的停车收费流程实施以后,系统后台会根据收费员输入的停车信息完成审核确认,确实欠费的车主可以通过以下四种渠道补缴:
1.在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西湖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所有道路停车收费工作点收费员处,使用现金与公交IC卡、停车IC卡、市民卡(电子钱包)刷卡支付;
2.登录杭州市民卡网站(www.96225.com),通过市民卡账户卡、银联(部分银行)网上支付;
3.利用手机支付宝钱包,通过与支付宝相关的支付方式进行支付;
4.到各区道路停车收费服务中心补缴(地址详见右表),可用现金与公交IC卡、停车IC卡、市民卡(电子钱包)刷卡支付。
书面函告后仍不付费 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如果在多次提醒后,车主都没有去补缴停车费,各区道路停车服务中心将把书面函告以邮递方式交到车主手上。
一般函告会希望车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缴停车费,并告知将收取一定滞纳金。如果在函告规定时间内仍未补缴,各停车服务中心会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正常的收费秩序。
工作人员说,道路停车服务收取的是经营性服务费,而不是行政性收费,停车车主跟停车服务中心之间是民事合同关系,所以,车主若拒不履行合同,合同的另一方只能走民事诉讼的途径。
不过,比起现场当场支付,补缴还是要花费更多时间和精力。市停车中心希望车主尽可能支付当次停车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