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想要一个儿子 教授离婚后再婚
儿子还是没生出来 又想再离婚
这个案子说的是因为生育问题而引起的离婚。
45岁大学教授前几个月到西湖法院起诉要离婚,理由是妻子没有给他生下一个儿子,但因为妻子不同意离婚,教授暂时撤诉了。可是不久后,妻子又找到西湖法院诉前调解室,想寻求帮助 。
通过调解员我们了解到,这位教授曾经有过一段婚姻,有一个女儿,现在的妻子40岁左右。他原本想通过再婚生一个儿子,但是现在的这位妻子,也一直没能给她生下儿子,所以最终导致了夫妻之间感情出现破裂。教授对于离婚的态度是很坚决的。
但教授现任的妻子却不这么认为,她觉得双方感情还是很好的,不想离婚。但面对教授的态度,她似乎不得不选择离婚。在离婚当中,她又不知道怎么样为自己争取到更多的权益,所以之后只能找法院寻求帮助。
最终,在调解员的调解下,双方和平地离婚了,在财产方面达成调解,教授补偿妻子10多万元。
调解员分析
强势母亲造就柔弱的女儿
调解员王尔丹说,在离婚案中,有许多女性都和这位妻子一样,面对比较强势的丈夫,不知道怎么样应对。
根据王尔丹的分析,这类女性一般来说在自己的家庭中受到母亲的保护比较多,母亲爱女心切,比较强势,造就了女儿性格相对柔弱,遇事尽量忍让,并力求完美,对爱情也抱有完美主义心态。这样的孩子在成长道路上,无论是人际关系还是婚姻关系,他们的防御方式都习惯于压抑。
针对这样的心理特征,调解员都会有针对性地让女性感受到自己有力量的一面,积极应对丈夫提出的要求,以争取更多的权益。同时,调解员还要让丈夫一方消除排斥防备的心理。争取让双方和平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