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和退出机制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4-05-08 06:45   

在低丘缓坡建农房

奖面积还能拿补助

现在土地资源越发稀少,城市如此,农村亦如是。

接下来,就是从海绵里挤水的活儿了——

杭州提出,要严格控制农村居民点用地总量,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有条件的地区要充分利用低丘缓坡等非耕地资源,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

不光如此,杭州还出台了相应的奖惩措施。比如说,利用低丘缓坡、荒滩等非耕地建房的,可适当增加宅基地面积标准,并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5人以上家庭符合分户条件不进行分户建房的,可适当增加宅基地面积标准;对宅基地未达到法定面积符合迁建标准而实施原址翻建的,可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具体的补助标准,各地自行制定。

如果某个地区用地不集约、违法用地比较严重、甚至挪占用指标的,杭州将扣减当地的宅基地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直至暂停安排除救灾避险、下山脱贫、原址翻建以外的宅基地新增建设用地。

对于有效缓解农民住房需求,农村人均建设用地面积明显下降、“无违建县”创建成效突出的地区,市本级给予用地指标奖励。

宅基地没人退?

有偿竞价、主动退出可补偿

村子蛮大,房子蛮多,可村子里人却不多,常见的是一幢大房子里,住着两个老年人——年轻人都跑到外头去造新房子了。长期以来,农村集体土地的无偿使用,让大家有了宁可闲置不退出的心态。

桐庐荻浦村党委书记申屠永惠说:“没有好处的事,谁会退?久而久之,村子像空心汤团,越来越大。”

这次,杭州出台的《意见》吸收了淳安千岛湖镇等地宅基地有偿使用、有偿退出的好经验,明确提出:各区(县、市)可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宅基地有偿使用试点,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组织,在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本村村民内部实行竞价选位。

为了确保补偿过程的公平公正,杭州规定,试点方案及有偿使用价格标准要经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同意,报乡镇街道批准、区(县、市)政府备案后才能实施。如果有村民主动退出宅基地,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还可以实物或货币的形式补偿,县政府也会给予适当补助。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通讯员 薛园媛 记者 刘焜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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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记者去建德寿昌采访当地干部的“走村入户”,金桥村的联村干部洪岳祥的本子上记下了这样一个难题:村里有约莫30户人家,没有宅基地,建不来房。因为“上头”没政策,问题一下子解决不了,只能先记下来向上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