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怎么管,杭州试水新政
允许有条件的地方,先行试点农民住房财产权担保、出租、抵押和转让

杭州出台的《意见》,对宅基地审批程序进行了全面简化,比如,建房供地审批由县委托给乡镇执行。如果有村民主动退出宅基地,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还可以实物或货币的形式补偿。允许有条件的地方,先行试点农民住房财产权担保、出租、抵押和转让。
前段时间,记者去建德寿昌采访当地干部的“走村入户”,金桥村的联村干部洪岳祥的本子上记下了这样一个难题:村里有约莫30户人家,没有宅基地,建不来房。因为“上头”没政策,问题一下子解决不了,只能先记下来向上反映。
洪岳祥惦记的这事,有望得到逐步解决了——
昨天,记者从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获悉,4月29日,市政府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一揽子新举措。
城镇规划区集中布局
独门独户原则上不批
不少农户建房子难,其实主要难在指标和空间上。这几年,省、市国土资源部门在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都明确,各地用于农民建房的指标不得少于5%,按照杭州全市一年5万亩来估算,也就2500亩,分配起来真的是“杯水车薪”。桐庐县江南镇的章副镇长说起这事就皱眉头:整个镇用到农民建房的土地,还不到10亩嘞。
另外,由于规划不衔接,有些建房的地块选址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允许建设区以外,空间落实不了,房子还是建不成。
这次出台的新规从供需两端双向调节,努力缓解这一矛盾,加强规划引导需求。城镇规划区原则上不再批准单家独户的宅基地,而是实行集中布局或公寓化建设;规划区以外的,纳入新农村建设,逐步推动农居集聚。同时按照省级指标为主、市级指标奖励补充、县级指标托底保障的原则,分年度逐步破解住房难。
就算有了指标,建起房来手续还很繁杂,除了建房申请,还得有一大摞的盖章证明,还要等规划调整、计划下达、市县批复,有些村民实在是等不及,只好未批先建了。杭州出台的《意见》,对宅基地审批程序进行了全面简化,比如,建房供地审批由县委托给乡镇执行。
因为建房引发邻里纠纷的事,以前发生了不少。这次《意见》也明确提出,农居点布点、名单排序、优化选址、住户分配等,村委会都要按规定组织讨论和公示,确保村民全程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