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杭州狮峰产品包装

浙茶集团持有商标
说到西湖龙井,其中狮峰产的龙井茶叶广受赞誉。但若不是一场官司开打,“狮峰”到底是一个商标持有人专属的品牌,还是指一个西湖龙井的产区通用名称,很少有消费者注意到。昨天,这起“狮峰”商标侵权纠纷案在滨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狮峰”商标持有人发威
早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狮峰”商标就被注册,品类就是龙井茶,这个商标也是浙江省著名商标。
2010年,浙江省茶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茶集团)从其关联公司受让过来,成为“狮峰”商标的持有人。
这次,浙茶集团老虎发威,要“整肃”市场,按照他们的说法,要打一打市场里侵犯“狮峰”商标的乱象。
而被告杭州狮峰茶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狮峰)来头也不小,这家公司生产的“狮”牌龙井茶大名鼎鼎,销量不俗。
浙茶集团起诉称,杭州狮峰盗用“狮峰”商标,已经构成了侵权。
原告提交的证据中,有指证杭州狮峰放大“狮峰”这两个字来突出宣传,比如在网店上使用“狮峰茶叶”、“品狮峰”等字样。
“更离谱的是,杭州狮峰公司在河坊街的实体店里,牌匾上写着‘狮峰茶行’、‘正宗狮峰龙井茶’。”浙茶集团代理律师说。
杭州狮峰则认为,自己的公司字号中就有“狮峰”两字,又专卖茶叶,当然可以简称为狮峰茶行。
庭上,浙茶集团出示了一盒从狮峰公司买来的样品茶叶。
当着法官的面,他们拆开经公证的封条,一一展示:“袋子上有很明显的狮峰龙井字样,包装盒上也是,最后打开的茶叶罐上同样只有狮峰龙井的字样!”
“狮峰”是商标也是通用名称?
“虽然我们使用的文字相同,但是‘狮峰’两个字的字体、字形、背景图案都能与原告的商标区分开。”杭州狮峰的代理人反驳说,“包装上的‘狮峰’两字,是一种西湖龙井茶的通用名称,我们使用这两个字,只想要交代茶叶品种、产地、品质。”
抛开商标而言,常逛西湖景区的人知道,所谓狮峰,是狮子山的山顶,位于龙井村一带的绵延群山。
杭州狮峰作为证据提交的一本《西湖龙井茶叶概况》中记载说,当时龙井茶四个区“狮、龙、云、虎”字中的“狮”字区的狮峰茶叶被誉为“龙井之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