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到这里,金老板对着记者笑了笑,“这相当于我们给经销商的福利。”也就是说保修期过后消费者需要向经销商支付维修费用,但经销商却不用把钱给厂家。
按照金老板的说法,现在卖一辆普通的电动车,利润50元左右,但像电机控制器这样的部件一旦坏了,经销商就建议消费者换掉,“一个电机控制器至少花150元,是卖车利润的三倍!”
此外,像刹车这样的易损件,大多电动车厂都会给予配件支持,经销商只要有技术就能在后续保修中赚到不少钱。
各省“三包规定”管不了细节
金老板们的做法并不触犯相关规定,据浙江省消保委相关人员介绍,国家有《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但电动车不在商品目录中,“现在的三包不少是各省自行规定,比如浙江省对电动车三包的规定是整车保修一年,充电电池保修六个月。”
但这一规定仍然有待细化。比如说电池容量,随着使用会逐渐减小,但在六个月的保修期内,电池容量到底减小多少属于正常范围,并无明确的规定。很多电池可能在半年后容量出现明显下降,这时就难以追究厂家的责任了。
本月初,中消协公布了《电动自行车消费网上调查报告》,对超过11000名电动车使用者进行问卷调查。在针对电动车存在的问题调查中,70.6%的受访者认为电池质量及寿命存在问题,其中72.6%的受访者认为电池续航里程过短。
此外,因为没有“三包”细则,一些电动自行车厂家依然拥有“最终解释权”。当消费者与厂家、经销商发生争议,既没有处理依据,也没有理赔条款,致使消费者的权益无法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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