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杭州市建委发布通告——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函[2011]329号文件批复,已同意杭州市在今年提前终止城市道路“四自”项目综合收费,目前市有关部门正在完善实施方案,待方案完善后即向社会公布。
“四自工程费”,是指“自己贷款、自己建设、自己收费、自己还贷”公路的收费。上世纪90年代,浙江为了鼓励国内外资金参与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出台了“四自”政策,“四自公路”收费由此应运而生,确实改善了当时的 车辆出行条件。
杭州市城市“四自”工程道路综合收费征收管理工作,由杭州市建委主管,市“四自”工程道路综合收费管理处负责。
2003年,杭州市调整了杭州市城市道路收费方式,将四自工程费更名为“杭州市区车辆统缴卡(费)”,收费标准为每辆车660元/年,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当时费用的收取是和车辆年检年审捆绑的:在新车上牌时,要办理统缴卡;在车辆年检时,要统一续缴“四自工程”费,一辆小轿车一年收费660元,一般两年一缴,否则车辆无法通过年检。
2009年以后,这一“捆绑”政策开始松动,司机可以自愿缴纳,但是如果没有统缴卡的司机,即使是杭州牌照的车辆,每次外出后回杭州,在高速或某些国道收费站,会被收25元“车辆通行次费”。
2010年1月初,浙江省政府颁布文件,主要内容是,杭州、宁波、温州、湖州、嘉兴、绍兴、衢州、丽水市现有的8个城市,道路四自项目收费期限,原则上统一延期至2012年12月31日。期满后,上述城市道路四自项目即行停止收费。收费停止后,这些项目如有未还清的贷款,由当地政府自行统筹安排资金偿还。在此之前能还清贷款的项目,还清贷款之日即行停止收费。
这次,杭州市提出“在今年提前终止城市道路四自项目综合收费”,这个“提前”,应该就是相对“2012年12月31日”来说。
得知这个通告,昨天,很多市民在网上叫好,同时也提出一些疑问:
今年终止收费的具体日期?
终止四自工程费后,杭州车辆回城,是不是就不用收取25元“车辆通行次费”?
四自工程费两年一缴,已经缴纳明年费用的车主,是否可以得到退款?
对这些疑问,杭州市建委说,目前“四自”工程费取消的具体实施方案,尚在讨论中,等到方案完善后,即向社会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