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杭州市下城区重度残疾人托养中心,76岁的章大伯正躺在中心专门购置的价值近万元的专用浴床上舒舒服服地享受护理员的洗澡服务,脸上挂着满意的微笑。
“集中托养机构真好,不仅有完善的护理设施设备,还有专业护理人员,既能为入托人员提供专业照护,又有效减轻了我们家属的负担。”专程前来看望章大伯的儿子高兴地说。
据章大伯儿子介绍,章大伯是下肢瘫痪的重度残疾人,在入住托养中心之前,只能在家由家人全天候照顾,不仅 无法享受专业的护理,还给家里增加了很大负担,严重影响了家人的正常生活。每年一到夏天,章大伯和家人就特难熬,因为章大伯每天都要洗澡但又行动不便,全家人都折腾得够呛。
“让我爸在这儿生活,我们一家人都放心!”章大伯的儿子欣慰地说。
记者看到,托养中心专门为入托的重度残疾人购置配备了各种专业护理设备,不仅能给残疾人提供较好的生活照料,还能提供康复养护、文化娱乐等服务,有效丰富了入托残疾人的生活,提高了他们的生活质量。
为解决像章大伯这样的重度残疾人的生活照护问题,我市于2009年出台了《杭州市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工程实施办法》并开始施行。《办法》规定,我市持二代残疾人证,生活不能自理且残疾等级为一级的重度残疾人均为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工程服务对象。根据重度残疾人的残疾状况、生活自理能力和家庭状况及各地托(安)养机构条件,可采取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和居家安养等方式对重度残疾人进行托(安)养。根据规定,进行托(安)养的重度残疾人在签订服务协议后,每年可根据托(安)养类型等条件领取相应等级的资金补助。
《办法》实施以来,我市已实现重度残疾人托(安)养7000多名,既解决了这部分人的基本生活照料问题,又缓解了这部分人家庭的经济压力和精神压力。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工程已成为我市助残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