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
Eng|繁体||
时政要闻   领导重要讲话   新政解读   新政要览   图片新闻   杭网议事厅   区县传真
您所在的位置:
杭州网> 杭州新闻中心> 杭州新政> 新政要览
 
城市河道需要我们共同维护 乱倒污水擅自抽水将受罚
2013-04-25 05:39:24 杭州网

昨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杭州市城市河道建设和管理条例(草案)》,对河道建设管理提出更细的规定。

条例草案规定,今后,如果发生洗刷油类容器、腐臭物品及污染水体的机具、车辆,倾倒污水等其他危害城市河道水体行为的,对个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在市区河道边洗澡、洗衣服,或者在禁止的水域钓鱼,这些行为不但不文明,而且非常不安全。条例草案规定,在城市河道内洗涤、洗澡,或在禁止水域游泳、垂钓,拒不改正的,将收到50元的罚单。在禁止水域内非法捕捞水生动物的,除没收捕获物和捕捞工具,还将被处5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在沿河护栏、杆线、树木、绿篱等设施或建(构)筑物上悬挂、晾晒有碍景观物品且拒不改正的,将被处50元罚款。

此外,如发生擅自从城市河道内抽取经营性用水的,最高可被处10万元罚款。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沉置船舶、设置拦河渔具,利用船舶、船坞等水上设施侵占河道水域从事餐饮、娱乐、住宿等活动,或实施其他妨碍城市河道防汛排涝功能行为的,将处最高5万元罚款。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傅一览    编辑:何鲁飞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  开心  豆瓣  人人  Twitter  Facebook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大政纵览
 
·聚焦2010年杭州市两会
·杭州向全国派发旅游消费券
·2009年三大报告公示
·印象西湖,杭州的一张金名片
·杭州向67万市民派发亿元消费券
大政图鉴
 
江干着力为行政审批瘦身
 
宣纸上的行云流水花鸟 ...
 
守望相助祈福平安
 
延安路新添活力景观墙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1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