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在地铁吃东西,不能带折叠自行车上车……
市交通运输局委托杭报征求市民意见
杭州地铁乘客守则(初稿)
一、根据《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68号),制定本守则。凡进入地铁车站(含出入口、通道)者须遵守本守则。
二、乘客乘坐地铁时应遵守社会公德,讲究文明礼貌,接受、配合地铁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安全检查,共同维护车站安全和乘车秩序,并注意车站的运营通告。
三、乘客须持有效车票乘车,持票进入收费区后,须在150分钟内出收费区,超过上述时限,按出闸站线网最高单程票价补交票款;车票金额不足时,乘客需补交超过部分票款。
四、无票或持无效车票乘车时,按出闸站线网最高单程票价补交票款;对使用假票、废票,或逃票、使用伪造的优惠乘车证件、冒用他人优惠乘车证件乘坐列车的乘客,依据《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五、乘客可免费携带一名身高1.3米以下(含1.3米,下同)的儿童乘车,携带一名以上的乘客应另行购票;身高1.3米以下的儿童不得单独乘车。
六、为保证车站的秩序,请乘客自觉遵循出入车站、上下楼梯时靠右行走的原则;乘坐自动扶梯时,应紧握扶手带,靠右站立。
七、乘坐自动扶梯时,同行人应照顾好儿童和老人,不得多人挤站在同一级扶梯或在扶梯上奔跑、打闹。
八、行动不便者、学龄前儿童、精神病患者须在健康成人陪同下乘车,否则,由此导致的伤亡事故由其本人、家属或法定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
九、乘客应提倡尊老爱幼、文明乘车的美德,主动给老、幼、病、残、孕以及怀抱婴儿或者有其他需要的人士让座和提供方便。
十、乘客携带的物品重量不得超过20千克,体积不得大于0.125立方米,长、宽、高之和不得超过1.6米,并不得影响其他乘客乘车。
十一、为保证乘车安全,乘客需配合车站工作人员的安全检查,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品和宠物以及易污损、有严重异味、无包装易碎、尖锐物品进站、乘车。
十二、乘客不得携带风筝、气球、自行车(包括折叠自行车)、笨重物品(电视机、运货平板推车等),以及影响地铁运营秩序和危及乘客人身安全的物品进站、乘车。
十三、禁止赤脚、赤膊、醉酒者、烈性传染病患者、无人监护的精神病患者或健康状况危及他人安全者进站、乘车。
十四、乘客应自觉保持地铁车站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维护公共秩序,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在车站内摆摊设点,擅自在车站或列车内兜售或派发物品、报纸、广告、宣传品等;
(二)在车站或列车内饮食;
(三)在车站或列车内吸烟、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及乱扔果皮、纸屑、包装物等;
(四)在车站、列车或其他地铁设施上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乱悬挂物品等;
(五)在车站或列车内躺卧、乞讨、卖艺及歌舞表演等;
(六)在车站或列车内使用滑板、溜冰鞋;
(七)在车站内大声喧哗、嬉戏、打闹、打架的行为;
(八)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公共秩序、公共场所容貌、环境卫生的其他行为;
(九)其他危害地铁设施安全或影响运营秩序的行为。
十五、自觉保持车站、车厢的清洁卫生,不得踩踏车站和车厢内座席,严禁向地铁区内抛掷杂物、垃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