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装修费每平方米不低于300元 面积45-60平方米
产权登记在管理部门名下
物管将纳入商品房小区统一管理
文图无关
在2月28日杭州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11〕22号)”(即新国八条杭州版细则)中有一条全新的举措:2011年商品住房供地总量中安排10%的土地用于建设或配建保障性住房。这意味着,除了单独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小区,今后品牌房企开发的楼盘中也将有部分成为保障性住房。“是类似于以后绿城开发的高档楼盘中有一块成为保障性住房,租赁的住户和其他商品房住户享受同样的物业服务的意思吗?”新规一出,一时间引发了各界的猜测。
直到昨天为止,记者仍无法向相关部门证实杭州“10%保障房用地”的操作细则什么时候正式出台,不过5月5日即将挂牌出让的三宗地块在昨天公布了挂牌出让文件,其中两宗涉及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地块附有《杭州市保障性住房配建协议书》(以下简称《配建协议书》),一些相关规定透露了今后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具体做法。
两宗宅地至少10%配建保障性住房
5月5日出让的三宗地块中,10号地块和11号地块为商住用地,均将配建公共租赁住房,这是杭州主城区宅地市场在“断粮”5个月后重新推出宅地,同时也是首次在商品住房供地中配建保障性住房。
根据两宗地块的挂牌出让文件,10号地块总出让土地面积为3279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70220.2平方米,其中住宅部分出让面积为1301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4728.5平方米,这当中至少有2473平方米(建筑面积)要作为配建公共租赁住房;11号地块总出让面积为4335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1322.8平方米,其中住宅用地出让面积为2766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至多可达66400.8平方米,其中至少6440平方米(建筑面积)要用来配建公共租赁住房。也就是说,这两宗地块中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建筑面积至少达到宅地面积的10%。
之所以说“至少”,是因为根据挂牌出让文件,涉及配建保障性住房地块的出让规则也有了重大变化,不一定是“价高者得”,竞地的开发商还要比拼配建保障房的面积。
杭州土地出让规则重大变化 不一定“价高者得”
据了解,新的挂牌规则将对涉及配建保障性住房地块设定一个合理的土地上限价格,在竞买人报价均不高于地块合理上限价格的前提下,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当竞买报价达到合理土地上限价格时,则不再接受更高报价,须要在此基础上通过现场竞投保障性住房面积,竞投过程与竞价过程类似,同样按“轮”次进行,每一轮投报配建面积要高于前一轮50平方米以上(含),单位为以50平方米整倍数为准,报投保障性住房面积最高者为竞得人。“这就表示,有的开发商为了竞得地块,有可能提高保障性住房面积,那么配建总量就会超过10%。”业内人士作出如上解释。不过到目前为止,相关部门还没有公布10号和11号地块的“合理上限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