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政府启动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争创活动是深入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实施的载体。为切实做好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申报争创工作,杭州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征集“杭州城市质量精神”方案。
一、征集时间
自2013年4月27日至5月7日。投稿截止5月7日12:00。
二、征集内容
杭州城市质量精神:高度凝炼、概括的一句短语(不超过10个字)
三、征集要求
(一)作品必须具有原创性,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参加其它评选活动,不属于公开作品,不易和其它短语或广告语相混淆;
(二)必须充分展示杭州市质量建设的理念、价值观,体现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的内涵,展现杭州历史文化名城底蕴和城市质量特征;
(三)创意大气、简约、朗朗上口,做到文化与品质并存,喻意深远,富有时代特色。
(四)提供释义,文字表达简明扼要(500字以内);
(五)不得在投稿中带有可辨认投稿人(单位)的文字或符号。
四、其它要求
(一)参选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或其它权利,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纠纷,由投稿者自行负责;
(二)参选作品若被录用,其作品专有权即归属杭州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
(三)所有征集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行留底。
(四)参选作品需提供电子版本或纸质文本两种格式,内容包括作品、设计释义、作者联系方式及个人资料等, 并标明“杭州城市质量精神征集方案”字样,邮件发至hwyst@sina.com,纸质文本邮寄到杭州下城区体育场路218号杭州日报大楼518室杭州网 质量精神征集组(收)。
五、奖励办法
组织专家对参选作品进行评选,评选出入围短语方案10件,最佳作品1件。奖励标准:入围作品奖励500元/件,最佳作品奖励2000元/件。获奖名单将在市质监局官方网站和杭州网同时公布,获奖者将由主办方电话通知领奖。
杭州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