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
Eng|繁体||
时政要闻   领导重要讲话   新政解读   新政要览   图片新闻   杭网议事厅   区县传真
您所在的位置:
杭州网> 杭州新闻中心> 杭州新政> 公示公告
 
杭州市城市质量精神有奖征集公告
2013-04-27 07:05:29 杭州网

杭州市政府启动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争创活动是深入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实施的载体。为切实做好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申报争创工作,杭州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征集“杭州城市质量精神”方案。

一、征集时间

自2013年4月27日至5月7日。投稿截止5月7日12:00。

二、征集内容

杭州城市质量精神:高度凝炼、概括的一句短语(不超过10个字)

三、征集要求

(一)作品必须具有原创性,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参加其它评选活动,不属于公开作品,不易和其它短语或广告语相混淆;

(二)必须充分展示杭州市质量建设的理念、价值观,体现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的内涵,展现杭州历史文化名城底蕴和城市质量特征;

(三)创意大气、简约、朗朗上口,做到文化与品质并存,喻意深远,富有时代特色。

(四)提供释义,文字表达简明扼要(500字以内);

(五)不得在投稿中带有可辨认投稿人(单位)的文字或符号。

四、其它要求

(一)参选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或其它权利,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纠纷,由投稿者自行负责;

(二)参选作品若被录用,其作品专有权即归属杭州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

(三)所有征集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行留底。

(四)参选作品需提供电子版本或纸质文本两种格式,内容包括作品、设计释义、作者联系方式及个人资料等, 并标明“杭州城市质量精神征集方案”字样,邮件发至hwyst@sina.com,纸质文本邮寄到杭州下城区体育场路218号杭州日报大楼518室杭州网 质量精神征集组(收)。

五、奖励办法

组织专家对参选作品进行评选,评选出入围短语方案10件,最佳作品1件。奖励标准:入围作品奖励500元/件,最佳作品奖励2000元/件。获奖名单将在市质监局官方网站和杭州网同时公布,获奖者将由主办方电话通知领奖。

杭州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4月27日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    编辑:郑海云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  开心  豆瓣  人人  Twitter  Facebook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大政纵览
 
·聚焦2010年杭州市两会
·杭州向全国派发旅游消费券
·2009年三大报告公示
·印象西湖,杭州的一张金名片
·杭州向67万市民派发亿元消费券
大政图鉴
 
赠人玫瑰 手留余香
 
巧夺天工
 
江干着力为行政审批瘦身
 
宣纸上的行云流水花鸟 ...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1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