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1年3月开始至2011年12月底,我市将开展预防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近日,我市已经下发了《预防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根据《预防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此次整治活动分动员部署阶段、自查整改阶段、检查验收阶段和总结提高四个阶段。
本次整治活动的重点是: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是否制定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辩识施工各阶段高处坠落危险源,明确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如脚手架、吊装拆除、模板工程、临边洞口等。
施工单位是否对作业人员进行高处作业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高处作业人员是否经过体检合格后上岗,施工现场是否为高处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并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对电梯井门是否按定型化、工具化的要求设计制作;进行屋面施工时,屋面周围是否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栏杆。
高处作业前,项目负责人是否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合格签字后才作业。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做到定型化、工具化。
物料提升机、施工外用电梯是否编制安装拆卸施工方案;移动式操作平台、各类作业平台、卸料平台,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和其他外挂式脚手架是否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模板工程、吊篮是否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塔吊安装拆卸是否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装、拆卸单位是否有资质,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塔吊投入使用前是否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检测和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