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0多岁的临安农妇王某承包了村里的几亩山核桃林,近两年,她一直看林间的几棵麻栎树很不顺眼。麻栎树枝繁叶茂,挡住了阳光,影响山核桃生长不说,还引来了松鼠,在山核桃收获季节“捷足先登”。
王某琢磨着毁掉这些麻栎树,可她一个妇道人家,年纪大、力气小,没法把麻栎树连根拔起,于是,她想到了剥树皮的损招。
2015年10月起,王某开始在麻栎树根部以上二三十厘米的位置,用斧头砍出10厘米宽的一圈,树皮随之脱落。时间一长,被剥去一圈树皮的麻栎树便营养不良,日渐枯萎。如今,6棵树龄在七八十年的麻栎树中,有几棵只剩下光秃秃的枝桠,另一棵也是生命垂危。
昨天上午,临安法院刑事审判庭在昌北法庭巡回审判了这起故意毁坏财物罪案件。到庭旁听的有10余位群众,均是当地种植山核桃的村民。
“树木的养分是光合作用形成后依靠树皮来输送到根部的。”植物专家张宏伟出庭作证说,被环剥树皮的麻栎树至今未能愈合,最终必然全部枯死。
村干部则作证,将山林承包给王某时,曾强调这些树龄较大的麻栎树有保持水土、预防泥石流的作用,关乎山下村民生命财产安全,当时双方约定,麻栎树归村集体所有。案发后,王某向村里赔偿了8000元。村委会表示,明年开春,这笔赔偿款将用于复绿。
“没想到剥了点树皮就犯罪了……”站在被告人席上,王某后悔不已。鉴于王某认罪态度良好,法院当庭判处她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
法官表示,该案虽简单,但凸显出个别村民法律和环保意识淡薄、一味追求经济效益的问题。白露将至,山核桃采摘在即,临安法院将继续在高产山核桃的昌北地区巡回审判,借此机会为当地群众送去一系列深刻的环保、普法公开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