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因为一个标的16万元借款案件,进入富阳法院强制执行程序。
按流程查一遍下来,承办法官发现张某名下早已“人去楼空”,不仅常年不知去向,名下也毫无存款,连原先住的房子也早已于案件起诉前就转移到妻子名下并办理离婚,而前妻又将房子转卖给了第三人。
法官将财产情况逐一告知申请人何某,何某气得直咬牙:“这个家伙也太狡猾了,太不讲道德了,当初还跟我夸下海口说,‘我四五千一个月的退休金,你这点钱放心好了’……”
法官一听,马上来了警觉:难道张某有退休金?
抱着这个疑问,法官去杭州市社保局一查发现,果不其然,张某每月竟有近4000元养老金。
拿到凭据之后,法官又立即到银行调取张某账户记录。经查,张某每月只要养老金一到账,就第一时间取现了。难怪此前财产查控中,张某银行账户余额一直是零钱。
于是,法官前往杭州社保局,出具了协助扣划张某养老金的法律手续。社保局收到手续后,积极配合,顺利对张某养老金进行了冻结扣划,并表示将按有关规定,保留张某的基本生活保障金之后,每月定期将余款直接打至法院账户。
从社保局回来后,法官将相关情况告知了何某,何某对这次执行表示理解和感谢。至此,案件终于在不圆满中寻找到了一个令申请人满意的答复。
截至目前,已经有8期案款共计2.1万余元如期汇至法院,并发还给了何某。
据悉,2015年末,杭州中院、杭州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发文规范代扣职工养老金操作流程和方法。
根据会议纪要,社保局在收到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和相关的执行裁定书后,将在2个工作日予以签收,并在签收的次月起,按月对法院指定的被执行人养老金基本账户进行冻结扣划,并直接汇至法院执行账户。
在扣划养老金时,法院和社保局将以民政部门公布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额度为准,保留被执行人部分基本生活保障金由其自行处置。
2016年4月,西湖法院首次采取该强制措施,对一起民间借贷案的两被执行人进行了养老金强制划扣。
富阳法院还办理了另一起强制划扣养老金的执行案。该案中,“老赖”方某未执结案件共计欠款140余万,法院在冻结其养老金银行账户后,方某竟耍起了小聪明,去社保局更换了收款账户,但仍被法院及时发现。方某最终被处以司法拘留,而法院也向社保中心送达了不再受理方某变更银行账户申请的文件。
拱墅法院近日则对一起标的仅5万元的执行案件,采取了强制划扣养老金的措施,即将执结。
“在保障被执行人基本生活保障的同时,我们也持续严厉打击部分被执行人的拒执行为。”杭州中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执行划扣养老金的举措对部分涉及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小额执行非常奏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