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微友发消息求助“律师来了”,说自己买房时遇到了问题。
这位微友姓张,35岁,江苏人。张女士说,自己前段时间在杭州看中一套二手房,通过中介和房东谈好了价格,并交了2万元定金。
本来说好今年2月初签正式合同的,可房东一会说房子漏水了,一会说墙面石灰剥落,总叫张女士再等等,一拖就是大半个月。
张女士人在外地,不方便实地看房,听房东这么说,还觉得对方是个实诚人:“一般人卖房哪里会说自己的房子不好,他肯这样跟我讲,我就觉得这人还蛮负责任的。”
但让她没想到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房子的状况似乎越来越差了,房东最后一次给她打电话,直接说自己的房子已经成了“危房”,没法卖了。张女士打电话问中介,中介支支吾吾半天,最后告诉她,其实这房子风水不大好,如果张女士愿意退房,他们可以退还全部定金。
“我不大信这个的,房子户型、地段我都满意,其他不要紧。”张女士说,自己表明态度后,中介还是一个劲催她退房,她就起了疑心,“后来我反复跟房东沟通,他终于坦白,说是有人出更高的价格要买,我这笔生意他不想做了,就算付违约金也没关系。”
得知真相,张女士很生气,她说,这不是赔多少钱的问题,而是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诚信问题。
和张女士有类似遭遇的还有杭州的谭女士。
今年2月6日,通过中介公司介绍,谭女士在闸弄口看好了一套二手房,并签了意向合同,交了1万元意向金。可到了签正式合同的日子,中介公司忽然告诉她,说房子不卖了。
后来,谭女士见到房东,才晓得其中缘由:“房东跟我说,是中介公司叫他不要跟我签合同的。他们另外找了一个买家,可以卖高两到三万元,房东就把房子卖给那个人了。”
按照意向合同约定,房东违约需赔偿一万元,中介公司和谭女士各得5000元。虽然拿到了赔偿金,但谭女士并不高兴:“算起来房东和中介公司都还是赚的,只有我最亏了!”
张女士和谭女士都想问:碰到这种事,买家真的只能默默吃亏吗?能不能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协议?如果不能,怎么样才能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像张女士和谭女士这样的情况,因为买受人和房东签订的仅是意向协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是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是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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