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合同的卖家反悔了 签了合同的卖家不肯过户
看完房、谈好价,眼见着就要签合同了,卖家突然反悔了!
最近,为这事扯皮在二手房市场上已经司空见惯了。部分纠纷因买卖双方互不相让,只好请法院来主持公道。
记者从市区多家法院了解到,近一个月来,签约后因卖家反悔而没有完成二手房交易的纠纷逐渐增多。比如,拱墅法院9月27日调解了一起卖家反悔案件,卖家最终返还买家10万元定金,并支付违约金8万元。江干法院立案庭近日来窗口咨询此类纠纷能否立案的群众也明显增多。
记者搜集了相关纠纷信息后发现,纠纷出现在二手房交易的各个阶段,而产生纠纷的原因基本上只有一个——价格。
案例
1
准备签订《房屋转让合同》了 卖家要涨价了
西湖法院近日受理了两起二手房买卖纠纷。其中一起纠纷中,买家通过中介与房东于今年9月10日签订了三方定金协议,约定房屋总价360余万元,买家准备首付300万元,并已支付5万元定金。
9月20日,双方准备签订《房屋转让合同》时,出了意外。根据起诉书,卖家提出了涨价。
买家不同意涨价,卖家便没有签转让合同。眼见着房价不断上涨,这桩交易最终黄了。
买家起诉到法院,要求卖家双倍返还定金10万元,并要求赔偿因错过买房时机的损失116万元。
案例
2
《房屋转让合同》签完了 卖家要涨价了
在上城区的一起纠纷中,买卖双方原本约定以90万元交易,《房屋转让合同》也签了。
按约定,买家支付了27万元首付款,余款办理按揭。
然而,9月14日,卖家提出要解除合同,原因是买家贷款未通过审核。买家表示不接受,但考虑当时房价上涨很快,统一加价2万元继续交易。
但卖家提出,要涨价5万元才能继续配合交易,后被买家拒绝。卖家又提出,无论哪种支付方式,房款必须10月底前到账,且房价按92万元计。
买家不同意该方案,于是,卖家于9月25日向买家发送《解除合同通知函》,要终止交易。
买家一纸诉状告到法院,希望法院认定90万元总价的交易有效,让房东配合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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