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7:40,网友“lucky圈圈”微信都市快报:热线的工作人员辛苦了,关注你们很久了,铁粉!今有一事咨询。我昨天在下沙交停车费时,收费员说我有一张2014年9月30日的单子没交。反正就5块钱嘛,我当场就交了,但还是觉得奇怪,这个收费系统有有效时间吗?如没交的话对个人信用有影响吗?
记者董吕平:网友“lucky圈圈”姓孔,前天上午,孔女士去下沙办事,然后开车准备走,停车收费员告诉她,两年前有笔停车费一直没交。“收费员说是在上城区停的车,时间是2014年9月30日,其他的没有显示。”
孔女士觉得很神奇,怎么突然出现了一笔一年多以前的停车费?因为事情过去很久了,孔女士根本记不起当时有没有停过车,在哪里停过车,想想停车费也就五块钱,她就一并把这个两年前没交的停车费交掉了。
回到家后,孔女士又仔细想了想,觉得事情有些奇怪,“会不会是收费员故意多收我的钱?拖欠的停车费有没有滞纳金?会不会影响我的个人信用?”
上城区道路停车收费服务中心回复:2014年9月30日,孔女士确实在上城区吴山路停过车,而且没有缴纳停车费,直到前天才补缴。
对方说,一般来说,缴纳停车费没有时间限制,拖欠的停车费不存在滞纳金,不管是一年还是十年,只要没有缴纳,系统里都会保存,一旦拖欠停车费,系统会根据情况提示,但通知本人时间并不固定。
如果是故意拖欠停车费,而且数额比较大,所在辖区的停车收费服务中心将会通过不同形式将拖欠的停车费通知到车主本人,如果本人不予理会,就会上报上级部门并登报通知,如果车主本人还是不予缴纳,最后会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这样就会影响到车主本人的个人信用了。
综上,如果孔女士是第一次被告知拖欠了停车费,并及时缴纳了这笔钱,一般不会影响到她的个人信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