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主摔成颅脑损伤、重度残疾……
成了被告的姑娘,到底冤不冤?
昨天,一篇名为《走个夜路被撞没死成被告了》的帖子,在19楼短时间内引来二十万次的阅读量及数百条网友评论。
长达十几页的网友跟帖中,许许多多的网友都对发帖人表示同情,帮她出主意,也有网友对于事故责任的认定互相争论不休。
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发帖的网友“小九菜”在帖子中说,她是一个单身姑娘。去年5月份一天晚上10点多,她在小区旁边的路上走着,路旁没有路灯,就在这时候,身后一辆摩托车撞了上来,她和摩托车司机都摔倒在地……
“小九菜”在帖子中描述了事故的经过。她说,事故发生后,自己卧床休息了很久,而对方摩托车司机伤得更严重,脑颅损伤,重度残疾,交警判定对方负事故主要责任,她负事故次要责任。
面对飞来横祸,“小九菜”本以为已经很倒霉,没想到事故发生后还出现了新变故——今年1月,“小九菜”收到了法院传票,事故另一方摩托车司机家属把她告上了法院,要求赔偿事故中的损失。
“小九菜”认为,自己平白无故地被摩托车撞已经很可怜,现在还成了被告,太冤了。她在帖子中透露了一些事故细节,来说明自己的无奈;
1.摩托车是从后面撞上她的,摩托车当时没有开车灯,路上也没有路灯,摩托车司机也没有戴头盔,她猜对方可能还超速了。另外,摩托车还无牌无证无保险。
2.对方起诉她的根据是因为交警判定她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说白了是因为她当时并没有走在人行道上,而她认为自己走的是一条机非混合道路,而且摩托车当时如果开着车灯,就不至于双方都没有察觉。
“小九菜”说,她从小一个人在杭州,无依无靠,一直艰难努力地活着,也没钱请律师,没钱赔偿。就因为在家门口走了一段夜路,换来了这样的飞来横祸。
昨天,余杭交警部门证实,确实有这么一起交通案件,部分情况也确实像网友“小九菜”说的那样。但是交警经过仔细核对发现,帖子的内容跟案件本身还是有一些出入——
当时,小姑娘是走在机动车道上,并不是她说的机非混合车道,即便摩托车司机本身存在许多交通违法行为,但发生事故也和小姑娘走在机动车道阻碍了机动车通行有着必然联系,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条款,小姑娘负事故的次要责任,也就理应承担事故产生的一部分损失。
由于小姑娘无力赔偿,所以当事另一方通过法律途径起诉,也无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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