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工程师、网络公司老板……4个人分工合作,利用自己制作的木马程序,专门窃取网购卖家账户里的钱。
昨天上午,4名“80后”男子分别因涉嫌盗窃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在瑞安法院受审。
这个主意是28岁的辽宁人孟某先想到的。他因为玩游戏、赌博需要钱,在网上找到了3个“志同道合”的人。
但要窃取别人账户里的钱,这可是高技术的活。4个人根据各自所长,分工合作,还真的办到了。
吕某 29岁 软件工程师
福建人吕某本科学历,是一名软件工程师。他负责完善修改具有控制、拦截、盗取计算机数据等功能的winlog.exe木马程序,并把360浏览器的跳转功能整合到木马程序内。
姜某 30岁 网络公司老板
一般来说,用户在打开木马时,360等杀毒软件会提示“木马程序”而拒绝打开,或者直接杀毒。
这个技术问题吕某解决不了,他找来了擅长这个的某网络公司老板姜某。姜某让winlog.exe程序经过360软件开放平台安全认证,因此很大概率避免了被360杀毒软件发现。
庄某 35岁 泰顺人
庄某是唯一和卖家接触的人。庄某在法庭上说,他的工作,就是假装买家,把木马发给卖家。
“我想买这个,你看看有没货。”“这是我要买的宝贝清单,发你看下。”
他以类似的借口,把伪装成图片形式的木马发给卖家。
卖家一旦点击,木马就会在电脑上安装运行。随后,庄某故意买点东西,并找借口退货申请退款。等卖家为了退款而输入密码时,木马自动窃取密码并在后台记录。
孟某 28岁 无业
孟某自己直接负责偷钱。有了账户和密码,孟某立即远程控制卖家的电脑,以购物、转账等形式把钱转走。
据统计,从2014年11月23日到2015年1月4日,总共有19名卖家中招,被盗金额总计15.5万余元。被转走金额最大的账户,先后2次转走近4万元。
不过,孟某还是觉得风险和收益不成正比。“我觉得这么辛苦,分到的钱少,风险却这么高,所以后来选择了退出。”孟某在法庭上说。
瑞安法院将择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