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微友发微信给“律师来了”咨询:我的狗狗泰迪,养了2年多,几天前在学校里面遛狗时被私家车撞死了。我没有办理狗证,当时也没有狗绳。一开始对方答应赔偿2800。后来因为车主保险公司和他交流后,车主拒绝赔偿,交警定责任,他主要责任,我次要。
交警队协调的时候,车主说愿意赔偿2800的70%,当时我没有同意,第二天车主就不接电话,交警打电话他,他说不赔钱,让我起诉他。
我想问一下,我可以让他赔偿哪些损失?我问了很多宠物店,都是逃税的,没有发票,狗狗的价格证明拿不到,我该怎么办?还有,养狗的成本能算进去么,所有狗粮疫苗都是网购的,没有发票,怎么办?收据可以吗?
林景行: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杭州市总工会普法讲师团讲师,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杭州市十大金牌和事佬
答:首先,本次事件中,私家车撞死了宠物狗,根据事故中驾驶员责任与饲养人管理责任确定各自须承担的相应责任。据饲养人所述,事故责任已经认定,为驾驶员主责,饲养人次责。
其次,确认宠物狗的归属及价值。本次事件中,宠物狗为无证狗,且无购买凭证,同时饲养成本又无法举证。因此保险公司在这种情况下往往拒绝理赔。
如果通过司法途径维权,难度较大,因为饲养人无法证明宠物狗的归属及实际价值。退一步讲,即使法院酌情认定,往往也只会结合犬种及饲养年限酌情确定市场价值。
最后,因为饲养人极其缺乏本次事件中所须的各种证明材料,因此建议饲养人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此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