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江西的李某是个“85后”,年纪轻轻的他已经是一家食品公司的老板,可就在前几天,李某因涉嫌欺骗他人吸毒罪被杭州余杭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事情发生在今年3月29日晚,李某和一帮朋友在余杭良渚一家饭店吃晚饭,饭后李某邀请大家一起来到饭店附近的一家KTV唱歌、喝酒,并为5名男性朋友分别叫了5名年轻姑娘一起陪酒唱歌,其中一人还未满18周岁。
几首歌唱完,李某觉得气氛还不够嗨,嫌陪酒的姑娘放不开手脚,就偷偷把身上的一小包K粉,倒进了离自己最近的小张姑娘的酒杯,接着又借敬酒的名头,哄小张喝下了这杯酒。
小张事后说,她喝完后就感觉头脑发热,而且有点晕,还发现酒杯边缘位置有白色的粉末,她很奇怪,于是拿着杯子走出了包厢。刚到外面没多久,小张就晕过去了。
接着,李某又以同样的手段,先后在另外两名陪酒女孩的酒杯中加入K粉,没过多少时间,这两名被劝酒的女孩也先后出现了眼睛发直、意识不清、身体发烫、晕倒等症状,后两人被KTV工作人员搀扶到包厢外。
KTV经理发觉不对劲后立即报警,接受调查时,李某对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说,这4小包K粉是一个陌生男子推销给他的,只说这东西有兴奋作用,可以提神醒脑。
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教唆、欺骗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