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店之宝”的收藏证书。
“一庭聚餐?喝这么好的酒?”最近,上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法官老金看见执行一庭办公室中间放着一大坛“五粮液”,便开起了玩笑。
“有个老哥没钞票,拿这个抵……”执行员高建强指着高半米、容量6升的大坛“五粮液”70°原酒,道出了事情原委。
孙某在上城区经营着一家“五粮液”加盟店,由于欠房东钱某5万元房租未付,钱某申请法院对孙某强制执行。执行员高建强先行在执行系统查控,发现孙某账户只有几百元,没有任何其他财产。在钱某指引下,高建强来到孙某的店铺。
孙某见法院来人了,态度出奇的好,满脸堆笑,道理也是一套一套的:“高法官,你们也知道,‘八项规定’以来,我们的‘五粮液’高档酒销售下降了七成……”总而言之一句话:现在很困难,就是没有钱。
“但是欠债总得还钱啊。”高建强耐着性子听孙某神侃半小时后,态度坚决地说。
“可是我没有钱,没房也没车,不信你们查……”孙某显然早有心理准备,“真不行,我把6万多元的酒抵给他。”孙某指着墙角堆着的几箱“五粮液”系列酒。
“我来要债,还变成帮他卖酒的?酒的花头太多了,市场上鱼龙混杂,我只要钱,不要酒!”没等高建强开口,钱某抢白道。
“除非你们同意,法院不会以酒抵债,只会执行钱款给你。”高建强看着那几箱酒,也犯了难——他滴酒不沾,对酒的行情一点不懂。
“既然他不要酒,你又没有钱,我们就拍卖酒还债吧,但不是那几箱,而是这一坛。”高法官指着店铺中央的大坛“五粮液”70°原酒,毕竟是放在店铺中央的商品,价值应该不菲。
“那可不行!这是我的镇店之宝,进价7万多元,网上挂价19万元!不信你看!”孙某急得直摆手,马上打开电脑,调出该酒的介绍。
“不是非要你的酒,可你又没有其他财产。法院处置物品是有程序的。首先要评估,评估后的价格要征求你的意见;其次,拍卖是网上拍卖,没有人会暗箱操作;拍卖成交所得款项相对执行款也是多退少补。当然我们更希望你能在拍卖成交前,把欠款交到法院来,这样也可以减少你的损失。”高建强解释。
“行!我一个星期不到法院交钱,你们就评估、拍卖。”孙某听完后平静了许多。
可一周期限已过,孙某还是没还钱。6月12日,高建强和同事小贾小心翼翼地将那坛“镇店之宝”送交法院对外委托鉴定中心进行评估、拍卖。
这坛酒到底值不值19万元?能不能抵了拖欠的房租?评估结果很快会给出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