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俞21岁,萧山人;小杨27岁,江苏人。两人都是萧山一集团公司的员工,最近却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双双被检察院批捕。
小俞是去年7月应聘进入这家公司的,先是做保安,过了3个月试用期后,领导觉得他勤快,就让他兼职做内部消防员。
兼职消防员没有工资,但出一次火警可以拿50块钱补贴。对月工资不过两千来块的小俞来说,这也是个不错的机会。
可是,半年过去了,他等啊等啊,公司一次火情都没发生。小俞觉得自己空占着这个职位,却毫无“用武之地”。今年年初,他跟同组的小杨聊起这事,小杨也深有同感,抱怨“出场”次数太少,收入太低。
两人沉默了一会,小杨把头凑过去,神秘兮兮地说,自己有个“好主意”:“我们可以先放火,再去救火,这样补贴就多了。”
小俞怕出事,犹豫着没敢答应。小杨又补充说,放火只是幌子,只要不烧房子不烧人,及时把火灭了,就没什么关系。小俞想了想,认为有道理,便同意了。
为了实施计划,两人提前购买了汽油、打火机等工具,并开始物色合适的放火地点。经过近2个月的“考察”,他们最终选定了距离员工宿舍一百来米的一处空地。这块空地上堆放着1600多根用来搭脚手架的毛竹,还散落了一些废弃的纸箱、塑料袋等。
踩点时,小杨指着空地跟小俞说,这里离住人的地方不远不近,火烧起来,既不会殃及宿舍楼,又能及时被人发现,算得上是“理想位置”。
今年2月10日晚上8点左右,小俞拎着一小塑料桶汽油,和小杨一起来到空地边。趁着四下无人,他们把汽油泼在毛竹上,用打火机引燃后,跑到一旁,找了个隐蔽的角落等候“救火”。
火势蔓延得比他们想象中快,两人都有些慌了。小杨叮嘱小俞,如果五分钟后没人发现,就自己打电话报警。
还好,有人在宿舍楼阳台望见了黑烟和火光,打电话报了警。不一会儿,小俞他们也接到了公司出警灭火的指令。
两人暗暗松了一口气,冲在最前面,奋力灭火。但这时火势已超出控制,过了近2个小时才完全被扑灭。经检查,整批毛竹基本烧毁,损失价值约13000元。
民警在现场调查时,不少参与灭火的员工都说,毛竹本身不容易着火,现场又有明显的汽油味,肯定是人为纵火。小俞和小杨心虚,经不住警方讯问,很快承认了放火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