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曹星在复旦大学演讲 照片由任旭荣提供
1979年到2005年26年间 他每天坚持工作11个小时
谢绝99%的宴请和80%跟业务无关的会议
昨天下午,之江饭店一楼会议中心坐满了人。大屏幕上有一张照片,一位老人面容慈爱,左手托着下巴,像是注视着会场的每个人。照片旁边有一行字:法律、艺术与人生。
这位老人叫曹星,音乐界的人士介绍他,是中国知名的作曲家、指挥家,曾任杭州市音乐家协会主席;法律界的人士介绍他,是新中国培养成长的第一代律师,曾任杭州市律师协会会长,全国律协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最早受聘担任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律师。
2015年3月25日11点20分,曹星先生因病在老家江苏南通逝世,享年80岁。
昨天,曹星先生法律、音乐界的同事、弟子、朋友100多人,一起回忆和他相处的点点滴滴。
这辈子最大的幸福 就是做时间的主人
曹星1935年7月出生,小时候非常聪明,中小学成绩,年年拿第一。土地改革开始后,刚满十八岁的曹星就担任了上海浦东一个法院的审判员。1954年,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诞生,两年后,曹星通过专业培训后开始担任专职律师。
曹星和杭州结缘于上世纪80年代初,在小车桥创建了杭州第二律师事务所。曹星经常到大学讲课,很多学生听了他激情澎湃的演讲,走上了律师这条路。1986年,刚刚从杭州法律学校毕业的任旭荣成了他的助理。
任旭荣回忆,曹先生是个非常守时的人。当时第二律师事务所非常简陋,传达室简单搭了棚,照现在看应该算是违章建筑。“我找了好久,比约好的时间晚了一分钟,第一次见面,面对一个羞涩的小姑娘,曹先生一点也不客气,劈头盖脸就是一句,请你不要浪费别人的时间,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谋财害命。”
任旭荣当时吓傻了,不知道该说什么。也就是这句话,成了警示她一生的良言。现在她做了浙江楷立律师事务所主任,也是这样要求新入行的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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