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1日上午10点多,一位开保时捷的姑娘在文三路教工路口被陌生男子闪袭四拳四脚。姑娘倒地后,男子匆忙逃跑。
后经警方侦查,指使男子殴打姑娘的姜某被抓,据交代,他也是“受人所托”,此前他们还曾砸掉这辆保时捷的玻璃,并向车里洒鸡血。之所以这么做,都是为了“报复”。(详见快报7月12日报道)
昨天下午,姜某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在西湖法院出庭受审。
姜某29岁,安徽人,是杭州城西一家KTV的保安。今年5月,KTV经理对他说,自己的妹妹被人欺负了,希望他能帮忙“教训一下对方”,主要就是吓唬吓唬那个人,出口气。姜某不想得罪经理,答应了。
6月5日晚,姜某和另一个同事开车来到受害人石姑娘居住的小区,拎着榔头、刀等工具来到地下车库,石姑娘的保时捷就停在车库里,姜某用榔头砸了车玻璃,又杀了一只活鸡,往车内洒鸡血。
做完这些,他打电话向经理汇报,随即逃离现场。
次日一早,石姑娘报警,经鉴定,保时捷维修费用共计53000余元。
昨天,姜某当庭认罪:“我以为只是去出出气,没有伤到人,算不上什么大事……”
检察官说,姜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建议在有期徒刑三至四年间量刑。
对此,姜某的辩护律师指出,姜某系初犯、偶犯,且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案发后,他的家人也已筹钱赔偿被害人损失,希望法庭能酌情从轻处罚。
目前,指使姜某去“出气”的KTV经理另案处理,殴打石姑娘的男子在逃。
此案将择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