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女生获赔精神损失2000元,书面道歉的请求不予支持
因为在“文案策划”岗位招聘条件里设置“限招男性”,杭州西湖区东方烹饪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下称杭州东方烹饪学校)惹上官司,一名女大学生以该校招聘性别歧视为由,索赔精神损失费5万元。
杭州西湖区法院经审理后,于11月12日对这起人格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杭州东方烹饪学校的行为侵犯了原告小郭平等就业的权利,对小郭实施了就业歧视,给小郭造成了一定的精神损害,并酌情判令其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2000元。
本案也被称为“就业性别歧视判决第一案”。此前,北京也出现过一例女大学生状告用人单位招聘性别歧视的诉讼,但最终以调解结案。
文案岗位限招男性,女大学生求职被拒
将杭州东方烹饪学校告上法院的小郭是名“90后”女孩,是河南省一所师范学院社会工作专业的应届毕业生。
根据原、被告双方的说法和法院查明的事实,事情的发生经过大致得到还原:
杭州东方烹饪学校在“58同城”网站发布了关于文案职位的招聘要求,未写明招聘人数、性别。
今年6月,小郭在该网站向杭州东方烹饪学校投递了个人简历,但简历中载明性别为“男”、年龄“20”,网上显示学校查看了小郭的简历。
此后,小郭就招聘事宜打电话给杭州东方烹饪学校的联系人,同时说明在所投简历中不小心将其性别写成男性。不过,学校联系人以文案职位需要经常与男性校长一起出差、出差时间较长等为由回复只招男性,同时建议小郭可考虑应聘学校的人事、文员等岗位。
此外,杭州东方烹饪学校也在另一网站“赶集网”上发布了这一招聘信息,招聘人数1人,要求“最低学历大专,工作经验不限(应届生亦可)”,性别要求为男性。
同样,小郭也在此网站向杭州东方烹饪学校投递了个人简历。这次,她被学校联系人以文案职位需要早晚加班等为由告知“不考虑女生”。
两次被拒后,小郭直接来到杭州东方烹饪学校人力资源部招聘面试处应聘文案职位,工作人员依然以文案职位需与男性校长出差、女性有很多不方便为由拒绝了小郭的应聘,但同时也再次建议她可考虑应聘学校的人事、文员等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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