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女的太狠了
给我妹妹发来我妹夫在她床上的裸照
问:我妹夫婚外情,8月13日,妹妹为了孩子忍辱跟那个女的谈判。当时妹夫保证绝不再与那个女的来往,一刀两断。那个女的要求给10万分手费,为了孩子,也为了妹夫的脸面,妹妹也无奈答应了。
没想到,那女的竟然给我妹妹发我妹夫在她床上的裸照,还发一些不雅的言语。总之一句话,就是逼着我妹离婚。妹妹夫妻俩为这事又吵又闹,痛心。前段时间,妹妹竟然还在工作的地方碰见了他们俩,当时气急跟那个女的互殴了。
现在妹妹瘦了15斤。这样的男人实在没什么可留恋,但是,要是真的分开了,妹妹又不知该如何过?这个妹妹是我表妹,父亲死了,母亲年迈,又没有兄弟可以依靠。妹妹已经被这件事搞得心力交瘁。
祝双夏:智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浙江省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答:鉴于男方屡次过错行为,建议女方还是做好离婚的准备。世上没有永保不离婚的灵丹妙药,男方屡次违背夫妻忠诚义务,女方也没什么好留恋的。
关于离婚后的孩子抚养问题,两个孩子原则上还是父母亲各抚养一个。鉴于小的才13个月,一般给女方抚养,但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的差额。
女方不用过分担心离婚后的生活,如果有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在离婚诉讼中分得一半的财产,还可以就对方的过错行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女方也可在离婚后找份工作,起码能维持基本生活。
女儿结婚父母给了10万元
离婚后是否返还
问:“女儿结婚,父母给女儿10万元,假设几年后离婚,这10万元是否再还给女方?
祝双夏:智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浙江省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答:这涉及婚后父母对子女赠与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婚后父母对子女的赠与没有特别声明的情况下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所以一般情况下,赠与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不得要求返还。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又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因此,如果女方在赠与中有明确的声明是只赠与女方的,那可以认定为是其个人财产,离婚时如果还存有这笔钱,可以要求归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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