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5岁的男子陶某,是杭州一家地产公司营销总监。因危险驾驶罪,被杭州西湖区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陶某醉驾被查,让人有些哭笑不得,原来,是他到派出所“自投罗网”的。
7月30日晚上,陶某与同事聚餐后,继续去酒吧玩。事后陶某说,仅在酒吧,他就喝了6小杯洋酒加5小瓶啤酒。直到8月1日凌晨,陶某才结束夜生活,醉醺醺地准备回家。
和同事分开后,陶某在古翠路与文三路口附近,拦下一辆出租车。上车后,他掏出101元,要求司机先找他90元。
司机见陶某明显喝多了,怕他赖账,不同意,两人起争执,还动了手。随后,司机报警,两人被带到派出所。民警调解纠纷时,陶某另打出租车回家。
陶某觉得,司机将他打伤,民警没处理对方,他不满意。回家后,陶某和妻子说有些不舒服,想一人出去透透气。妻子没想到,陶某就开着他的宝马,又返回到处理他打车纠纷的那个派出所,“理论”去了。
民警见浑身酒气的陶某手上拿着汽车钥匙又回到派出所时,愣住了,觉得他有酒后驾驶嫌疑,于是通知交警部门。
交警立即赶至派出所,对陶某进行现场呼吸检测,显示其酒精含量为239mg/100ml。后经抽血检验,确认陶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66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8月5日,西湖区检察院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被告人陶某提起公诉。
西湖区法院审理认为,陶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遂当庭作出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