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城首例“常回家看看”赡养纠纷案后续
昨天,来自杭州江干区法院的消息说,杭城首例“常回家看看”赡养纠纷案件,在笕桥法庭努力下,三被告与父母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依法每人每月负担父母500元赡养费、父母于今年5月14日前产生的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23597.853元,其中被告(大儿子)承担10000元,余款13597.853元由被告(小儿子和女儿)各承担一半,三被告每半年至少到父母住处看望一次。
陈大伯和余大妈来自淳安大山,都年过花甲,有三个子女——长子、长女和次子,其中长子定居杭州。
今年5月, 陈大伯和老伴将三个儿女告上法庭,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并一年两次回老家看望父母(本报曾作报道)。
老人特别强调,其实他们告的是大儿子。含辛茹苦供大儿子读书念大学,次女和小儿因此放弃上学,没想到,大儿子在杭工作买房后,娶了媳妇忘了娘,10多年里没回一趟老家看望父母。
经公开庭审后,承办法官意识到,矛盾主要集中在父母与长子间。考虑到,如果简单下判,本来尚存维系的亲情,便成了冷冰冰的判决,不利于老年人晚年生活,也给子女心中蒙上一层沉重的阴影。
法官多次致电长子,询问情况。随着谈话深入,长子渐渐意识到,不管之前双方有何争执,因现在父母年迈,一切都应从亲情呵护、尊重老人出发。
调解过程中,法官引导两代人换位思考,促使长子表示,今后要尽量克服自身困难,多抽些时间和精力照顾年迈多病的父母。经一上午调解,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
最终,两老脸上露出久违的笑容。该案的顺利审结,为顺利化解矛盾、定纷止争划上圆满句号。
“一家人住在一个屋檐下,照样可以各过各的日子。可是,从心理产生的那种顾忌,才是一个家之所以为家的意义。” 法官用李安执导的电影《饮食男女》的台词,表达对案子审理的感悟。
法官说,其实这份顾忌,对于老人来说,就是自觉的孝心,而对于子女,生死大限的感悟,不必非得经历生死。在普通的日子里,依然可感受到人生短暂带来的幻灭感,莫等到“亲不待”时,才体会到十月胎恩重、三生报答轻的真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