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非法抽取河道水施工 执法队员一周连跑6次现场
施工方终于认错,被重罚4.2万
私自抽用河道水施工,还未经审批擅自占用河道设施。
在杭州全城都在倡导“五水共治”,保护河道之时,有企业却违规操作,最终受到了重罚。
发现一个问题工地
7月24日上午,舟山中路拱宸桥附近,市城管委直属大队四中队分队长何孝清和往常一样巡查。他意外发现有一根直径约100毫米的管道从附近红建河通向隔了一个绿化带的拆迁安置房施工地。与之相隔一米的,还有一根直径约500毫米的管道深入河水中,把工地里的泥浆输送到对岸的船上。凭感觉,何孝清觉得事态很严重。
他立刻进入这个工地,先后询问了3个工人,还向1位现场负责人核实相关细节,最终认定,这个工地违规操作,其两大行为违反了城市河道管理的要求:其一,违规抽取河道水进行生产经营;其二,未经审批,非法占用河道设施。取证和认定的过程并不轻松。
为取证,一周连跑6次现场
主办此案的何孝清说,执法那一周,他连跑了6次现场;每次都需询问10多个工作人员,有一次和一个项目经理就谈了2个多小时;每次去现场,他都需要围着工地走4圈以上,拍30张照片,保证证据确凿。
“我发现的时候,工地刚开始抽水三四天,估计平均每天抽四五十吨,最多一天要抽一百吨。要是继续这样抽下去,可不得了。”何孝清无奈地说,前几次,他找到现场施工方,施工方推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又推给开发商。“几次推诿,开发商给出了合同证据,施工过程中任何损失和事故都由施工方承担。最后,我拿着合同再找施工方,施工方才承认错误。”
“他们心里都有数,但很会反驳。这时候就靠执法人员的经验和法规知识了。” 何孝清几乎是一个人跟下了这个案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有次,项目经理就狡辩,说只是暂时用一下,以后会引自来水的。我就反驳他,不管你抽了多少,发生了违规的行为,都需要受罚。我反复多说几次,他们也就理解了。”
重罚4.2万元
何孝清介绍说,从去年年底开始,杭州市开始全面推行“五水共治”,因此,政府对这种非法抽取河道水进行生产经营这一行为,采取“严管重罚”原则,罚款高达2万-10万元。
最终,该工地被重罚4.2万元 ,并及时停止抽用河道水。同时,在相关部门的协助下,使用河道设施的审批也已完成。
何孝清的认真劲,是出了名的。近三年来,何孝清共承办案件209件,罚款65万余元,在中队近3年的办案量化考核中,始终名列前茅。由于工作成绩突出,他先后获得了先进个人、优秀党员、办案能手等众多荣誉,更连续5年年度考核优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