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午,浙江高速交警巡逻至甬台温高速台州收费站时,发现一辆白色桑塔纳轿车内人员较多,有超员嫌疑。交警发现,该车是一辆教练车,车上一共有6个人。核对了行驶证后,行驶证上的核载人数是5个人,也就是说该车超员20%以上(包括20%)。
原来,该车的教练黄某(化名)正在教学员学车,为了想多教点学生,就让学生都坐上车了,本来最多只能坐5个人的车子,多坐了1个。没想到被交警给查了。黄某立马咨询交警该如何处理 ,能否从轻处理?交警的回答是,罚款100元,记分12分。黄某听后,十分惊讶,怎么会记12分?
交警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9条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5条第1项中明确规定,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人数,对驾驶营运客车载人超过20%的,记分12分。同时浙江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第75条规定,违反规定载人的,罚款100元。
教练黄某听后,立马对民警提出了质疑:“我的教练车并不是营运车啊,行驶证上还注明着非营运呢,那些大客车超员20%以上才应该记12分呀!我驾驶的是非营运的小型客车,不应该被记12分。”
提醒:
面对黄某的质疑,民警指出,公安部交管局2013年4月份发布的93号文件,关于《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认定及处理指导意见》中规定,驾驶营运客车,主要包括驾驶公路客运、公交客运、出租客运、租赁、教练等使用性质的客车的情形。以上车型,均按营运客车处理。
也就是说,不但是教练车,出租车也是同等对待。普通5座的车子,只要多超1人,就是超员20%以上。那么驾驶证要被记12分。
由于黄某的驾驶证是A1A2照,被记分12分后,将面临着降级的处理,降级后的驾驶证车型是A2A3,同时还要去车管所学习并考试。
交警提醒,教练车、出租车驾驶员千万别为了一些小小的利益,而拿自己的饭碗冒险。驾驶员被记12分后,驾驶证被扣留,就无法教授学员学车,无法载客做生意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