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与儿子独处,每次探视都有前妻家人“盯着”
都说夫妻离婚,受伤害最大的是孩子。
昨天下午,杭州上城区法院审理了一起探望权纠纷官司,曾经是夫妻的王先生和孙女士都称自己很爱儿子。但王先生说,每次探望儿子就如同探监;孙女士则表示,两周岁的儿子抵抗力差,王先生的做法对儿子成长不利。
审理此案的法官也是位准妈妈,本来想用母爱来打动原、被告席上的王先生和孙女士,但两人之间分 歧太大,一时无法达成调解。
男方
1个月里可以两次看望儿子
离婚协议里的约定现实中执行起来却太难
王先生和孙女士都是“80后”独生子女,一个是有研究生学历的银行职员,一个是医生。
在外人看来很般配的两人,现实婚姻中却并不幸福。他们2010年结婚,2011年11月儿子呱呱坠地,可孙女士说,还在怀孕时她就打定主意要离婚。
为什么离,双方各有说法。孙女士称,怀孕期间无法忍受王先生的种种行为,王先生则说,离婚判决书里写得很清楚,离婚是因为儿子的“姓氏”问题引起的。
离婚时,双方在协议里约定,儿子小宝的抚养权归孙女士,他每月支付1500元抚养费,但孙女士必须保证他一月两次探望儿子。
“当初没有明确约定探望时间和探望方式是错误的。”王先生说,一开始,孙女士还能勉强允许他一个月两次探望儿子,但每次和儿子呆一起的时间不能超过1小时,且不能脱离孙女士和孙家人的视线,探望地点也由孙女士指定。
根据王先生的说法,到后来,只要探视稍有不满足孙女士的要求,他就没法看到儿子。自今年6月起,他与孙女士协商13次,仅4次达成协议,才允许他跟儿子见面,过程跟探监差不多。
“我的要求并不过分。”王先生说,他只想和儿子吃个饭或一起逛动物园,一个月能有两次与儿子单独相处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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