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发生在富阳的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
张某被骆某撞成了植物人,骆某应赔偿他100多万,但即使张某的父母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这钱想全部拿到也是遥遥无期,因为骆某已经把钱都转移了。
骆某,是富阳当地的药剂师,张某则是富阳某职业高级中学的教师。2011年10月13日,骆某开车撞了张某,到现在张某还昏迷在床上。张某父母都是农民,没有稳定的经济收入,而张某每月的住院开销就要一万元左右。
事故发生后,骆某支 付了9万多元费用,保险公司也支付了38万余元。但由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赔偿协议,张某的法定代理人在2012年2月份向富阳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最终判决被告骆某承担115.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骆某却迟迟不履行赔偿义务,原告父母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富阳法院执行局立案后,通过省高院的系统查询骆某名下银行存款情况、车辆信息等,但毫无收获。骆某的财产去哪里了?原来骆某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进行了一连串的财产变动行为:她把房子抵押给了第三人,抵押的钱全用光了;名下的两辆车也卖了;而其参股的两家药店也进行了减资处理,只剩下了几万元钱的股份。
法官说,骆某其实是有履行能力的,她家的装修十分豪华,卫生间的坐便器都是那种带喷水和烘干功能的。但她却说这些钱都是他婆婆出的。财产被她转移后,骆某可执行的财产变得所剩无几。
法院最后以其拒不申报财产和履行案款,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另外,责成骆某每月支付5000元给张某,鉴于张某每月需要上万元的治疗费用,法院正在考虑让骆某提高每月支付的费用。
富阳法院执行局的俞江群教导员说,如果张某的家人早一步提起诉讼可能情况就会不同了。因为事故是发生在2011年的10月份,而张某家人提起诉讼是在2012年的2月份,相差了4个月。这期间骆某有足够的时间转移财产。如果当时事故发生后,张某的家人及时提起诉讼,并且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话,骆某的财产就不可能这么快被转移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