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交警昨天在外婆家请志愿者做实验
醉虾、醉鸡、醉蟹、腐乳……
这些含酒精的佳肴开车的朋友请不要多吃
一旦达到标准一律按酒驾处罚

昨天下午,杭州外婆家紫荆花路店的大厅里弥漫着一股很浓的酒味,几位志愿者面前摆了几盘菜,正一盘一盘地尝过来,几个交警拿着吹气式酒精测试仪等在一边。
5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增设危险驾驶机动车罪,醉驾就是犯罪行为。
为了防止有人以吃了带酒精的食物或药品为借口,逃避醉驾责任,昨天杭州交警专门进行了一场实验。
实验方法是:请志愿者各吃一种带酒精的食物(药品),吃完后,交警马上对其使用吹气式酒精测试仪进行测试,得出一个酒精含量浓度,之后每隔3分钟测试一次,记录结果,直到酒精浓度消散为零。
看看人摄入含酒精的食物及药品后,会不会直接达到酒后驾驶的标准,又需要多长时间,人体内的酒精浓度才能降低到安全值。
通过实验可以看出,一些含酒精的食物和药品确实会在短时间内导致人体酒精含量增加,但影响都是很微量,远远达不到酒驾和醉驾标准。而且,吃了这些食物或药品后,基本上过了3分钟,人体内的酒精含量就能消散为零。
当然,如果一次吃下大量的含酒精食物,比如一口气吃了半斤以上的醉虾,也是有可能达到酒驾标准的。交警特别提醒,大量食用含酒精食品(药品)后,最好不要开车,或者等一段时间,等酒精消散了再开。
其实,无论摄入酒精的途径是什么,都会导致危险驾驶。
交警部门表示:不管是喝了酒,还是吃了含酒精成分的食品、饮料、药品,只要体内酒精含量的检测结果达到酒驾或醉驾标准,即构成饮酒或醉酒驾驶行为。依法构成犯罪的,要受刑事处罚,并留下刑事犯罪案底。
今晚9:00,打开电视,锁定华数0频道,《快报时间》再为你细数“被酒驾”的菜肴。
交警选择的几种食物(药品)为:腐乳、醉虾、醉鸡、菌汤鲜鳓鱼、香糟时件、花雕青蟹、漱口水。
酒后驾驶认定: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毫克/100毫升且小于80毫克/100毫升。
醉酒驾驶认定: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毫克/100毫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