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欠租3个月人间蒸发,我有权处置前房客的私人物品吗?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1-03-25 07:01   

最好有第三方在场时撬锁,然后由第三方来处理这些物品

电脑还在,核桃壳年前就在了。

网友“静若”在19楼发帖子——

我有个房客手机停机,人不见3个月,开门进去,房间里面像垃圾场,地上烟蒂扔满,电茶壶插在接线板上,接线板连着电源,厨房已经不能进去,堆了很多东西……真气人,门上留条不理会,不得已给他门反锁了,他当天下午就来找我,说周末付给我……现在周末到了,还是没付!

我联系上网友“静若”,她姓徐,30岁,有个7岁儿子,她家的出租房在拱墅区孔家埭村,房子6层,有20个独立单间,每间均价500元左右。她说:

租客是2007年搬进来的,房子在4楼,有25个平方米,房租每月400元,一月一付,他住三四年了。

房子本是今年1月17日到期,算算已经有3个月没交租金了。他住的时间长,所以没签合同没交押金,只抄了个身份证号和一寸照片……租客文化很高,是做翻译的,家里的书全是英文的,他月薪七八千,听说这半年离职了,有时两三个月交一次房租。但这段时间,都找不到他,他妈妈和同事还找过他……

租客房间里,床、桌子和椅子都在,书架上的书、衣服鞋子什么的都在。作为房东,她很苦恼,不知道是处理了他的东西,还是继续等。

房东无权处理租客物品

但可由第三方处理

浙联事务所的舒军律师说,徐女士这种情况最直接方便的办法就是起诉到法院,“现在法院都有简易程序,你今天立案上去,一般5天之内就会把传票送给他,叫他到法院协商,效率很高的,而且也不贵。”

舒军建议徐女士不要动房客的东西:“虽然现在房东私自处理房客的东西情况比较多,但《物权法》规定,出租人是无权处分承租人的财产,不然属于违法行为。”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熊艳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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