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备受关注的投资者诉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码:600733简称:S蓝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案传来捷报。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告诉记者,成都中院一审判决首批投资者胜诉,对后续股民索赔具有积极指引作用。 2016年9月12日,S蓝谷(原S前锋)发布公告称因未依法披露重大诉讼和重大担保事件受到四川证监局行政处罚。根据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股民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处罚决定公布后,陆续有投资者向成都中院起诉索赔。 今年9月19日,S蓝谷发布《关于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的进展公告》,成都中院已对37名原告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审理终结并作出一审判决,本次判决的案件涉案金额共计43709045.36元,判决公司赔偿因虚假陈述行为给原告造成的损失和案件受理费合计19108051.51元。截至公告之日,全国共有72位投资者起诉,索赔总额约7857万元。 “S前锋更名为S蓝谷不影响投资者索赔,成都中院一审胜诉判决极大地鼓舞了投资者依法维权的信心。目前距离索赔时效届满已经不足一年,我们正在征集股民索赔,请符合最新条件的股民及时参与。股民不起诉,公司不会主动赔偿。”厉律师提示,根据司法解释,在2011年1月15日至2015年7月28日期间买入S前锋股票(600733),并在2015年7月2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股民可以索赔损失。律师费是风险代理,股民获赔后再支付。 厉律师还提醒股民,索赔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或全部卖掉之日)、详细联系方式。同时,股民也可以拨打证券维权热线13806513406进行相关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