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备受关注的股民诉安硕信息(代码:300380)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案又有最新进展。每日商报财经律师团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表示,首批2位股民已经顺利拿到赔偿款,第二批6位股民起诉索赔184万元,正在继续征集股民索赔。
据了解,昔日“股王”安硕信息股价从2014年4月30日28.30元上涨至2015年5月13 日450元,涨幅为15.9倍。此后股价一路下滑,到2015年9月初,暴跌幅度高达80%左右,投资者损失惨重。 2016年12月,安硕信息发布公告称因涉嫌误导性陈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017年2月,厉律师代理首批2位股民向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安硕信息索赔。2017年10月,上海二中院认定:根据证监会生效行政处罚,安硕信息构成了误导性陈述,同时法院酌情扣除股指熔断期间系统风险造成的投资者损失30%,判决安硕信息按损失认定金额的70%赔偿原告。2018年3月,上海高院二审判决:驳回安硕信息上诉,维持原判。 “首批安硕信息股民顺利拿到赔偿款,极大地鼓舞了股民依法维权的信心。我们代理的第二批共6位股民,来自上海、浙江、广东、四川等地,索赔总额约184万元,起诉材料已提交法院。提醒符合条件的股民切勿错过索赔末班车。”厉律师称,根据生效判决,安硕信息索赔条件:在2014年5月27日至2016年6月14日期间曾买入安硕信息股票,并在2016年6月1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律师费是风险代理,股民获赔后再支付。 股民索赔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2016年6月底)、详细联系方式。同时,股民也可以拨打证券维权热线13806513406进行相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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