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完善家庭农场认定办法,扶持规模适度的家庭农场。”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为家庭农场定下发展方向。自2013年首次被提及以来,这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连续第5年出现在中央一号文件中。
在农村三产融合趋势下,浙江家庭农场出现何种特点和动向?数以万计的家庭农场主经历和收获着什么?家庭农场给农民、农业和农村带来怎样的改变?本报记者赴杭嘉湖平原、金衢盆地和浙东沿海调研,找寻产业融合过程中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培育路径。
“如果将整个农业生产体系比喻成一座大厦,那么家庭农场就是其中的一块块基石,只有它们发展壮大了,基石才会更扎实,其他农业主体,比如合作社、龙头企业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发展动力才会更强。”近日,当省农业厅农村经营管理处副处长徐建群向我们谈及“家庭农场”时,满怀期待。
这不仅是因为,在日本、欧美等发达国家或地区,家庭农场早已遍地开花,成为现代农业的中坚力量,也不仅是因为中央一号文件连续5年都为它的发展提供政策指引,更因为,作为省级主管部门负责人之一,他一步步见证着浙江家庭农场的蓬勃生长与创新活力,也深谙它们在当下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重要作用。
经营规模更加适度、职业农民不断涌现、三产融合渐成趋势……在为期近一周的采访中,我们不断捕捉着各地家庭农场激发的新气象,也在努力寻找全省数户家庭农场的未来方向。
土地的启示
规模经营,秘诀在适度
家庭农场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
初春,走进宁波镇海庄市街道万市徐村的繁荣瓜果蔬菜试验示范场,只见平直的水泥路两旁是整齐划一的瓜果蔬菜大棚,阳光穿过塑料薄膜照射在菜地上,丰沛而均匀的水珠从滴灌中喷洒出来,滋养着作物的根系与叶面。
55岁的农场主郑荣希带着我们穿梭于连栋大棚里,不禁感慨:“从逐年扩大种植面积到逐步缩小规模,从单打独斗办农场到联合农户发展合作社,这些年没少走弯路!”
早些年前,郑荣希在朋友建议下从三门来到镇海,承包了110亩土地,种植省农科院推广的“红小玉”小西瓜大获成功。其后,他又注册成立家庭农场,扩大种植规模。但连着几年,小西瓜的行情却一路跳水,从每斤3元多降到1元多、再到几毛钱,最后烂在地里没人收购。
“规模最大时,我们仅小西瓜就种了300多亩。一家人困守在土地上,农忙时还需雇大量人工,效益却不一定好。”心灰意冷之时,郑荣希不断反思,家庭农场到底要如何经营。
如果用经济学理论解释这一现象,其实就涉及到土地的“边际效益”,即在一定的科学技术水平和生产条件下,对土地的某项投入增加,而其他投入要素固定不变,其新增效益达到一定值后,不但不会上升,反而会递减,“比如,一对夫妻在不雇用人工的情况下,种8到10亩地是最合适的,既能保障精耕细作,又能稳定投入产出比。”郑荣希觉得。
家庭农场自诞生之日起,便以规模化、集约化的特征,区别于土地分散、品种单一的传统农业。然而,土地的规模突破了一户三五亩的局限以后,究竟经营多大的面积最适宜?这几年,衢江区莲花镇樊土寿家庭农场的经营者也在不断探索。
从上世纪90年代初起,这位勤劳踏实的汉子靠着一技之长,在全国各地帮人种植草莓,直到2013年3月注册家庭农场,回到镇上从事果蔬种植。
“一开始,我们一口气种植了近百亩草莓和葡萄,管理起来十分费劲,收益却很低,甚至竞争不过周边普通农户,”老樊说,从去年起,他把这两类水果的种植面积分别缩减至十来亩,又引进蟠桃、黑桃等较独特的桃树品种,比较效益一下子得到了提升,“一亩蟠桃的产值有两万元,而草莓约为1万元,葡萄则是8000多元,仅蟠桃收入这一项,就比前两年加起来的收入还要高!”
如今,老樊遵循“小而美”的原则,和老伴共同经营着近百亩家庭农场,农忙时再雇3到5名帮工。而郑荣希则开辟了另一种方向——除了自家经营的110亩土地外,他又在庄市街道流转了2000多亩土地,组建起农民专业合作社,从全国各地招来100多位农户,按照一对夫妻8到10亩地的规模分配,把家庭农场的思路融入到合作社的经营中来。
来自安徽的吴计前、张忠芹夫妻,悉心种植西瓜、甜瓜;来自山东的曹师亮,则精心培育着新的黄瓜品种……在郑荣希的合作社里,一个个小型家庭农场串联起闲散土地,通过推广多样化品种、统一无害化种植方式,创造了平均亩产2万余元的高效益。
“在农业种植、养殖领域采取家庭经营方式是世界农业的普遍经验,是由农业自然再生产与经济再生产相结合的特性所决定的。”徐建群说,不同于流水线上的、可量化的工业化生产,农业的劳动成果一般受劳动效率、土壤肥力、天气变化等多种因素影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农业劳动力贡献难以衡量、劳动力监督成本很高,只有利益高度一致的家庭成员之间可以不计较个人劳动贡献、不须像模像样的劳动监督。
统计显示,到2016年底,全省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29172家,比2015年底增加23%,家庭农场经营规模渐趋合理。同时,平均每个家庭农场劳动力数量4个,劳动力结构也更趋于家庭化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