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将共同建立打击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的协作处理、案件协查、数据信息共享等协作机制。
浙江是网络经济大省。据统计,截至2015年4月底,浙江网络零售额达1720.8亿元,同比增长34.7%;居民网络消费额达904.55亿元,同比增长26.86%。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爆发式发展,网络购物正在逐渐成为人们购物消费的重要渠道之一。但消费者在遇到网购纠纷进行维权时,常会遇到平台与入驻商家之间互相踢皮球的情况。
日前,浙江省工商局专门出台《关于发挥工商职能支持阿里巴巴集团健康快速发展的意见》,推出降低网络创业准入门槛、扩大信息数据公开、实施网络品牌创建工程、指导阿里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网络消费维权预警机制等5大方面20条措施。昨天,浙江省工商局还与阿里巴巴集团签署了《联合打假合作协议》,双方共同建立打击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协作处理、案件协查、数据信息共享等协作机制。
签署《联合打假合作协议》后,一方面,将发挥“一室两站”(即工商驻淘宝联络室、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消费维权联络站)作用。指导阿里巴巴集团优化阿里系平台消费维权工作流程,建立售后消费维权保障体系和消费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建立完善消费赔付金制度,督促网络经营主体履行“7日无理由退换货”等规定。
另一方面,推动国家级12315互联网投诉举报平台建设,及全省投诉举报热线和平台的整合,加快形成12315专用电话、互联网、移动互联通讯多种方式并举的消费者诉求表达和反馈渠道。
另外,浙江工商还将组织开展网络交易商品质量监测,及时发布网络交易商品质量监测报告及网络消费预警信息,提升网络商品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