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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教育
是家长最挂心的事之一
近日,省教育厅印发了《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评估导则(试行)》,明确要合理布置学校,方便学生就近入学;规划应在城区新建的居住区周边同步或预留配套义务教育学校的空间等。评估规划的年限一般为2018-2022年。
浙江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要符合哪些要求?随小布详细了解~
义务教育学校主要分为小学和初中两个阶段,宜分为城区级和村级两大级。
城区一级学校服务于所在城市(镇、乡)城区及其周边区域内的居民,服务范围较广。
村一级学校就近服务于所在村庄的居民以及周边临近村庄的居民。
总体目标
统筹配置全省义务教育资源,优化学校的空间布局,补齐两类学校发展短板,妥善处理学校撤并问题。
到2020年,实现全省标准化中小学比例达到学校总数的96%;到2022年,实现全省标准化中小学比例达98%。
规划应对规划范围内现状中小学的基本情况及其分布情况进行全面普查,在现状人口调研结果的基础上,宜以适用于当地的人口指标测算义务教育学校需求总量及区域需求空间分布情况。
保障基本的就学需求
规划应保障规划范围内基本的就学需求,合理确定各类型义务教育学校的布局。
根据实际供需关系情况,
宜在城区内至少设置一处乡镇寄宿制初级中学或者小学;
在人员较集中、生源有保障的村单独或与相邻村联合设置完全小学;
在地处偏远、生源较少、交通不便的村内设置教学点(小规模学校),满足本地学生的基本学习需求。
就近入学
规划应合理布置学校,方便学生就近入学。
针对村级学校,原则上,
小学1—3年级学生不寄宿,就近走读入学,通勤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小时;
4—6年级学生以走读为主,在住宿、生活、交通、安全等有保障的前提下可适当寄宿。
规划新建、改扩建、迁建学校如有寄宿学生,学生宿舍的使用面积不宜低于3㎡/生。